警方搜索民營酒廠查獲涉嫌侵害金酒商標酒品

警方搜索民營酒廠查獲涉嫌侵害金酒商標酒品
金門縣警察局於日昨派員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金湖鎮「大順酒廠」實施搜索,當場查扣涉嫌侵害金門酒廠實業有限公司註冊商標之零點六公升「金門六六高粱酒」四百零二瓶、一公升罈裝「金門六六高粱酒」一瓶,及侵害金酒公司註冊商標標籤六萬六千張、包裝紙盒二千一百一十個等物品,全案依違反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辦,並將俟公司負責人陳應盼到案後擴大清查酒的來源與流向及行銷管道。
金酒公司為金門經濟命脈,發生商標和酒瓶著作權遭到仿冒,因公赴台的縣長李炷烽相當關切,並由副縣長楊忠全率同財政局長林德恭、金酒公司總經理林振查趕抵縣警局了解案情,感謝縣警局長陳瑞通及員警辛勞。楊忠全也透過媒體公開宣示縣府打擊對金酒侵權的行為,及捍衛金酒金字招牌的決心。
楊忠全指出,查扣的酒,無論是酒瓶、標籤都可以確定已經侵害金門高粱酒的商標與著作權,大順酒廠雖是合法的酒廠,但之前縣府前往實施工安、衛生檢查時,均未發現生產酒,令人懷疑酒的來源,未來將依法持續追查高粱酒的來源與銷售管道。
據縣警局調查,大順酒廠所生產之高粱酒大部分銷往大陸地區,並利用金酒公司中文商標「金門高粱酒」、英文商標「KINMEN」等字樣,配合酒精度濃度值自廿八度至五十八度與金酒公司生產相似之酒精濃度上市販售;據警方查證,該酒廠最近一批報關銷往大陸地區大嶝對臺交易市場,數量高達六百箱,計七千二百瓶,每瓶單價以新台幣二百二十元售出,總值約一百五十八萬四千元。
縣警局指出,由於該酒廠所使用酒瓶樣式、外包裝等均與金酒公司生產者雷同,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購買,縣警局獲得檢舉後,局長陳瑞通至表重視並親自指揮刑警隊偵辦,經專案人員現場多次勘查、蒐證,認該酒廠確有實施搜索之必要,於八日下午由刑警隊幹員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實施搜索,果於該酒廠三樓包裝室內查獲已灌裝入箱之成品「金門六六高粱酒」等五百七十一瓶,及尚未裝箱之各式包裝紙盒、標籤等證物,當場依法查扣。
由於大順酒廠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年釀酒不能超過六千公升,但警方調查發現卻有大量銷往大陸的情形,酒的來源也是追查重點,警方表示,由於酒廠負責人陳應盼,目前人在大陸,已經請其家屬通知到案說明,以釐清相關疑點。
有鑑於近來坊間出現很多以「金門」或是「KINMEN」等字樣魚目混珠之各式台製或本地製作高粱酒,與金酒公司產品類似;再加上不肖旅行業者與酒商勾結,以不當之宣傳手法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有受騙上當之虞,而為有效防杜類此情形,金酒公司總經理林振查指出,金酒公司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包括中文「金門」、英文「KINMEN」、「金門高粱酒」等商標於各式酒類包裝紙盒、標籤上使用,也在加拿大、南韓完成商標註冊,大陸則已經通過初審,預計本月份上商標公告,三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即可完成公告。
他也指出,凡於酒類產品上使用該公司註冊的商標或字樣者,均已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大順酒廠所生產「金門六六高粱酒」玻璃瓶身設計與金酒公司的八二三紀念酒一模一樣,所有權為金酒公司所擁有,另包括中文「金門」、英文「KINMEN」、「金門高粱酒」等商標權為該公司註冊所有,對於該酒廠的侵權行為,金酒公司將依法提出告訴,以維護金酒商譽。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指出,金酒為金門經濟之母,為地方建設財源所繫,希望菸酒釀造及買賣業者應本乎誠信原則,切勿以詐欺等不法手段來謀取暴利,而警方在受理類似案件後一定會全力偵辦,以遏制仿冒歪風,私梟勿以身試法,意圖以假亂真,警方查緝私酒的「淨酒專案」工作將持續不斷,以維持金門酒廠生產之「金門高粱酒」誠信美譽及社會公平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