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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烈嶼消防分隊展開防溺宣導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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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烈嶼消防分隊展開防溺宣導

金沙烈嶼消防分隊展開防溺宣導

炎炎夏日從事水上活動之民眾增多,發生溺水事件機率也相對提高,為維護夏季水域活動安全,金沙消防分隊特別在海邊及危險水域設置水上安全宣導工作站加強宣導,並將陸續巡迴鎮轄各里巡守隊、學校、各村里民集會等處執行防溺宣導及教導民眾急救技術,強化水上救生能力,以因應加強防溺及平時常遇到事故之處理,提昇溺水事故搶救能力,保障生命安全。

金沙消防分隊這項水上救生訓練暨防溺宣導活動,係針對轄區特性,研析歷年溺水事件原因及往年加強防溺措施執行情形,並參照縣消防局訂定九十三年加強防溺措施指導細部執行計畫,昨日分隊長洪明義帶領隊員徐蒼旺及消防役多人參與。在海邊及危險水域設置水上安全宣導工作站加強宣導,並挑選善泳及救生精湛的消防、義消人員每週休日編排勤務輪班駐守,在遇狀況時就可立即展開搶救,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金沙消防分隊分隊長洪明義指出,溪流、海邊戲水常發生事故的遊客以高中、國中、小及青少年居多,其特徵是結伴出遊,在溪流、海邊嬉鬧,並未更換游泳衣,直接穿著長牛仔褲下水,且溺水事故九成發生在無人管理的水域,事故發生者又以臨時起意下水的戲水者為多。為避免危險的發生,戲水者必須先了解其當地水流特性才能維護安全。溺水事件的發生均是一時疏忽所造成的,當災難發生時能否保持鎮靜則是挽救生命與否的不二法門,若能了解一些簡單的物理原理,在自我救助方面即可獲得幫助。水上救生重要原則是維護救援者的安全,避免災害擴大,故見有人求救,必須評估水性,了解自己是否有能力救人,但無論如何都要先丟擲飄浮物,若無法救援,仍應盡快求救,因此水上安全的第一步,應該人人要先有『危險意識』。

分隊長洪明義表示,金沙消防分隊於每年夏季弄潮季節即主動在海邊及危險水域設置水上安全宣導工作站,這幾年來的宣導,逐漸減低溺水事件發生,洪明義並特別呼籲民眾勿在未設救生員及救生器材設備之危險海域戲水,消防人員也定期加強執行各危險水域巡邏勤務,除了消防局全體同仁的努力外,更需要民眾配合,洪明義強調,從事水上活動前,應先瞭解自己的身心體能狀況是否適合,並應遵守下列幾點事項,要選擇有救生員的場所,在開放及有救生人員看守的水域戲水游泳,一旦發生溺水時,才能立即有被救援的機會,此外應遵守各項警告或禁止標誌,並選擇適宜的氣候及水溫,同時遵守游泳場所的管理規定,下水前應作熱身運動,要學習基本的水上安全常識及能力,養成結伴游泳的習慣,避免單獨下水,才能將意外事件降至最低。

記者洪志慶/烈嶼報導

烈嶼消防分隊執行轄內五處危險海域東崗海域、破灘頭海域、龜山海域、將軍堡海域、羅厝海域防溺巡邏及勸導民眾勿於危險海域游泳戲水,但在宣導時卻驚見東崗海域一民眾正在泡海水消暑,消防人員見狀立即進入勸阻,告知民眾此地方禁止游泳、戲水,經過溝通後民眾始離去。

夏日炎炎,又正逢暑假時期,在烈嶼鄉各海灘都相繼出現人潮,為防範溺水憾事發生,烈嶼消防分隊對於在海邊嬉戲加以勸導、在海域游泳的泳客加以勸離,希望民眾能多加注意自身安全。消防局呼籲當發現有人溺水時,一方面設法施救,另一方面迅速打電話求援,救人分秒必爭,應鎮定迅速處理,擲救生圈、皮球、繩子及一切可漂浮的物品,均可使溺者獲救。

烈嶼消防分隊表示,選擇安全的游泳戲水海域,有下列幾點可以判斷:

一、選擇有管理單位及有救生員執勤的海灘游泳。

二、不要在碼頭、航道、急流區及礁石區游泳,因為這是危險地帶。

三、海灘若有顯示警告或禁止標誌(如「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告示)時這表示有危險狀況,不適宜游泳。

四、不明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池邊或礁石區跳水易發生危險,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五、颱風後各海域潮汐海浪並不穩定,避免於海邊或海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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