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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拆除違建縣府研討審查機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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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昨日召開違建處理小組第一次會議,審查訂定「金門縣政府舊有違章建築危害公共安全之認定基準」及「金門縣舊有違章建築違規程度評分表」,以作為執行拆除違建的依據。縣長李炷烽希望民眾體諒公僕難為的處境,他也強調,違章建築的拆除將從公家的做起,而政府在誘導民眾走向合法制度的努力,一定要比民間還來得多,以非常公平合理,快速有效的審查機制,建立一套處理模式。

縣府為妥善處理違章建築,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市容觀瞻,制訂「金門縣辦新舊違章建築劃分及處理自治條例」並依條例規定設置違章建築認定處理小組,由縣長擔任召集人,工務局長為副召集人,聘請業務相關人員及專家學者擔任委員。經處理小組評定為危害公共安全之舊有違建,列為第一期處理計畫,並由處理小組依「金門縣舊有違章建築違規程度評分表」評分排序拆除。

昨日下午會議由小組召集人縣長李炷烽、副縣長楊忠全先後主持,小組委員兼副召集人的工務局長陳家欣、課長許鴻志、李銘培、蔡明輝及陳清展、符宏仁……等位委員出席,而地政局及金城、金沙、金寧三個鄉鎮公所也代表列席參加。

縣長李炷烽致詞時也針對幾十年來,對於地區建築案申請與違建的成因,表達內心的感受,他說,違建一直困擾縣府施政,最近看到內政部營建署對地區違建拆除大隊長刻意處分,相信有的百姓也看到了,但看到了是否能體諒公僕難為問題,令人還有很多的懷疑;今日造成很多違建,除了百姓法令知識不足外,更重要的是建管相關法令多如牛毛,特別是社區發展、鄉村的建設、都市計畫、建築管理,都跟民意的時代脫離很遠,長期以來他經常接受很多類似這樣的案件,他感覺政府要負的責任恐怕比百姓要負的責任更多。

李炷烽說,民眾有居住的選擇權,但每當建築申請提出的時候,政府總是有百般的理由,一延再延,一年半載,甚至是三、五年,特別是牽涉到土地使用分區的層面的問題時,也不是地方政府不努力,有些是恪於中央法令的限制,

李炷烽說,我們一個都市計畫,每一次修訂都是相隔十年八年,百姓在有限的歲月當中到底有幾個十年八年,政府捫心自問,政府的行政效率與所有的法令規範,是不符合社會的發展情勢,所以每次要做這些處理的時候,內心都非常的為難,但國家的法令,為了維護其一定的尊嚴,不得不執行,可是在情理上政府該檢討的比民間更多。

他表示,過去數十年來金門的建築管理,除了中央的法令外,還有戰地政務體制不合理的管制,很多不合理的限制,在經過溝通都可以實現,表示在執法上,基礎上都存有很多的歧見與落差,所以在各種不同情況體制下,有時真的令人無所適從,對於百姓而言,這是一種非常不公平與不合公益的事情。

李炷烽表示,議會今年好不容易保留了二百萬元拆除違建的預算,過去議會站在民意的立場與保護的角色,都刪了只剩下幾塊錢,這次縣府為了讓執法的公僕免於受罰,違章建築的拆除將從公家的做起,如果公部門的違建都無法解決的話,退而要求拆除民間的違建,是不公平的待遇,很難符合民眾的期待。

李炷烽也有感而發地說,過去長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就會造成民眾的分歧,過去因人而異建築物的許可以後,造成老百姓會失了方寸,政府的責任是比民間來得多,來得大,這是一個事實。

李炷烽強調,如何誘導民眾走向合法制度,政府努力的一定要比民間的還來得多,非常公平合理,快速有效的審查機制,相信百姓不會一再違法。百姓是非常善良,只是過去建築申請案只要卡到軍方的部分,光是公文來回一年就過去了,過去百姓抱怨等到建築許可,建築成本也提高了,經常物價的波動,造成建築的傷害,諸如此類一言難盡,今天大家來此都抱持著戒慎恐懼,沈重心情來面對這樣的問題。

李炷烽說,類似這種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分區,政府應該早就鬆手,不應該緊抓著不放、操弄,這都是事過境遷一些不合理的法令,中央對地區感受無法解決,數十年中央的積習,已經跟地方的脈動相差十萬里,除非回應百姓,否則很難有合理的解決,過去戰地政務規劃的那一套都市計畫,已經不合時宜,在舊有的軀殼上做調整,無法有一種大開大合的格局,未來執行起來,恐怕拆除大隊大隊長會找不到人,到時候地區拆除大隊的隊長將請營建署署長兼任,讓他去嘗試一下面對民意,及國家法令多如牛毛的限制讓民眾無所適從的無奈感受。

昨日下午在近三個小時的會議,也針對承辦單位工務局提出的「有關本年度違建拆除經費二百零一萬元執行案」、「有關人民檢舉之舊有違章建築案件,應否一律列為優先執行專案拆除,抑或提請小組評定後再據以辦理」等三項提案進行冗長的討論。也審查訂定「金門縣政府舊有違章建築危害公共安全之認定基準」及「金門縣舊有違章建築違規程度評分表」。

副縣長楊忠全也指出,地區執行違建拆除經驗只有一、二次,今後在有了認定基準與小組的違規程度評分表後,在執行上更有依據,他也提醒執行單位仍應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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