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商會辦講習會說明新舊制差異及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新制即將於今年七月一日上路,金門縣商業會為協助地區各中小企業落實新制,以妥為因應,昨日辦理一項「勞工退休金新制講習會」邀請勞保局金門辦事處主任黃忠隆講解勞工退休金新、舊制的差異,及新制的特色與相關法規。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辦,金門縣商業會中小商業服務中心主辦的「勞工退休金新制」講習會,昨日下午在金門縣商業會二樓舉行,包括縣商業會理事長許峻岷、總幹事楊清沃、秘書莊火煉,及六十餘企業、公司、行號負責人或代表到場參加。並由勞保局金門辦事處主任黃忠隆針對勞退新制非勞保老年給付、勞工退休新制特色、個人專戶勞工退休金之請領、年金保險、退休金新舊制之轉換與銜接、選擇調查及提繳申報作業、勞工退休金開辦後作業、罰則等項加以解說。
黃忠隆指出,勞工退休金新制將於七月一日施行,隨著勞退新制的實施,讓退休金未來「看得到也領得到」,使勞工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他並指出,「勞退新制」並非「勞保老年給付」。勞工保險是屬於社會保險制度,勞保老年給付是根據「勞工保險條例」所提供的一項給付,勞工受僱工作期間參加勞工保險,由勞工、雇主及政府三方分擔保險費,當勞工退職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申請給付時,勞保局依其申請時之保險年資及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退休之當月起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核算其老年給付金額,採一次給付方式發給,只要是符合請領資格的人皆可領取,不會因為勞工轉換工作而有所影響。至於勞工退休金制度係指勞工退休時,雇主依法給與勞工之退休金,其中,又分為新、舊制。舊制係依據「勞動基準法」,由雇主按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十五之範圍,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當中,做為勞工退休準備金。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並由中央信託局辦理該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但是由於國內多屬中小企業型態平均存活約十三年,加上勞工經常換工作,致許多勞工無法成就勞基法退休要件,在退休後經常領不到退休金。
勞工若選擇新制,則雇主應每月按工資百分之六(或以上)為勞工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此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當勞工年滿六十歲時可向勞保局請領其個人專戶累積本金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