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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假機關名義行騙詐騙手法又翻新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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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又有新手法!縣警局日昨受理民眾報案,發現歹徒假藉台北地檢署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公家機關名義行騙,所幸民眾警覺並及時向縣警局報案,經警方向有關單位查詢,揭發此一詐騙行徑,警方也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如接獲不明人士以「公務機關電話通知」或是郵寄送達的「刑事傳票」、「行政執行命令」,切勿輕信而上當,應即撥打110、165或向各警察所諮詢查證,警方將會儘速查明。

據薛姓報案人向警方指出,他於日昨接獲一通未顯示來電且自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人員來電,說他在陽信銀行所有帳戶涉及「詐騙洗錢案」應於12月28日下午3時30分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到案說明,薛民告知「未曾在陽信銀行開戶。」,但歹徒為取信他,將「台北地檢署刑事傳票」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命令函」(偽造)傳真給他,薛姓民眾收到傳真後直覺無辜,心中生起莫名火,苦惱無端被捲入詐騙案件中。

好在這位薛姓民眾平日經常看到路旁縣警局所張掛「反詐騙宣導」標語,及時忍住氣憤,保持理性向警察報案,經警方揭發此一新詐騙手法,而免於受害。

縣警局表示,詐騙集團都以「人頭帳戶」行騙,經民眾報案後,警方會通報銀行將該「人頭帳戶」內金額凍結,並追查幕後真正詐騙歹徒移送法院判刑,部分歹徒收到法院傳票後,即以仿傚行騙,因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及法院傳票程序的陌生,衍生出此種以「案中案」行騙名義。而本案報案人平日發送「名片」上印有電話、傳真電話等個人資料,可能因此輾轉被歹徒所獲知,而被利用來行騙。

縣警局特呼籲民眾若接獲來自「地檢署」、「地方法院」、「警察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公家單位辦案通知,千萬要保持冷靜,並認清法院不會用電話語音通知出庭當事人,且正確的法院通知會主動告知承辦人正確的電話及姓名,民眾亦可透過104先行查證。另民眾可將目前所有申辦之信用、金融或現金卡背面客服電話抄寫於記事本,萬一遇到此類電話才可立即向銀行查詢,千萬不要聽信來路不明的電話通知。如果接到此類電話應即將相關內容紀錄下來,並立刻撥打165或110電話由警方協助查證,如此才能確保不被詐騙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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