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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看護工本勞乏人問津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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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老年人口近萬人,老年人口眾,對看護工的需求也越來越高。基於經濟考量,選擇看護工均以外籍為優先。不過,今年起,外籍看護工審核與聘僱改採新制,中央規定,申請者須經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先媒合本地看護,媒合失敗才能申請引進外籍看護工。由於與實際需要不符,不僅增加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員工的文書作業,也讓申請的家庭認為多此一舉。

以前申請外籍看護工,手續較簡單,只要經醫院醫師評估合格同意後,即可委請仲介公司送件申請。但今年起,中央訂定新規定,想要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民眾,經醫院醫師、護理人員評估簽章後,還要先到各地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填寫申請表,由長期照護管理中心依規定先轉介本地籍看護工,若無法符合雇主需要,或無適當本地看護工,才能再將申請表送至勞委會審核,並由仲介公司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的員工很熱心也很客氣,體貼地提醒鄉親如何填寫表格?如何較有利於申請作業?不過,滿滿的一本申請表格,真正申請本地看護工的案件至今為零,申請的鄉親最後選擇的仍是較便宜的外籍看護工。

勞委會要求全國雇主先找本地籍看護的規定本意不錯,意在保護本國籍勞工的就業機會,但因為實際價格問題,根本無法吸引本地籍看護工應徵,這樣的規定程序無異做白工。

以市場行情,外籍看護工全天候在家食宿、照顧,一個月薪資不過二萬元出頭,可是,本地籍看護工,一天上班照顧八小時,月薪合理價格約為三萬到三萬五千元左右,若要留在雇主家中二十四小時照顧,月薪起碼需要新台幣五至六萬元,對於一般薪水家庭,根本請不起長期的本地籍看護工。雖然勞委會對僱用本地看護工的雇主每月補助一萬元,但為期只有一年,一年後,民眾仍得全額自付費用,即便本地籍看護工有地利之便,又無語言障礙,但基於經濟考量,大部分的民眾仍然選擇較便宜的外籍看護工。

其實,大部分的民眾,就是因為本身經濟能力有限,才不得不選擇較便宜的外籍看護工,除非本地籍看護工的價格與外籍看護工相近,否則民眾仍然只會選擇較便宜的外勞,政府再多的推介,都是枉然。中央這項新規定,無異為難大多數的平凡百姓,也增加了申請的作業時間。

據瞭解,新制實施至今,全國粗估已核准約四千件外籍看護工申請案,其中改用本地看護的雇主只有三十件,比率不到百分之一,增加的工作機會極為有限,但是,卻讓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因此增加大量的文書作業,而各項紙張表格、人力支出、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員工及雇主的時間浪費,更是無法估計,也徒然惹來民眾不滿與怨懟,這樣的政策規定,合理與否,實在需要再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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