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攜手金門刑警隊一舉破獲多起走私販毒積案

兩岸攜手金門刑警隊一舉破獲多起走私販毒積案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小三通跨海辦案,與廈門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共同破獲以金門人朱○興為首的兩岸毒品走私集團案,並一舉破獲地區自年初以來數起懸而未破之積案,這是金門警方和廈門首度合作打擊毒品犯罪案件。而警方更循線在金門地區更展開第二波行動,逮捕地區共犯翁姓女子,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移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縣警局指出,從今年1月間起,以朱○興(五十歲、金門人)為首之「金廈台灣間兩岸」走私販毒集團看準地區與大陸廈門近在咫尺之便,以廈門為毒窟暗中從事金廈兩岸走私運送毒品,轉運至臺灣以牟取暴利。95年1月8日朱嫌先以臺幣10萬元利誘地區無業楊姓男子,將其自大陸偷渡攜帶上岸之一級毒品「海洛因」676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014公克偽裝夾藏在2罈5公斤裝瓷瓶高粱酒內,再由楊嫌自金門搭機企圖闖關運送至臺灣,然被航警金門分駐所發現有異,楊嫌即棄貨潛逃,並由朱○興安排逃匿大陸。
數日後(1月17日)朱○興再次以同樣方法走私毒品入境金門,並以人民幣壹萬元之代價,僱請自幼送養的翁姓胞妹以快遞郵寄方式,將「海洛因」303公克、安非他命1931公克夾藏於地區特產芋頭箱內,至地區快遞業者寄送臺省,然於運往機場寄送時被機場安檢人員查獲,翁嫌脫身未立即落網。
縣警局指出,朱○興又於95年3月18日夥同楊姓男子以偷渡方式走私攜帶「海洛因」毒品2塊及「安非他命」乙批,自金沙鎮青嶼上岸,為岸巡隊發現,另一位楊姓男子及大陸籍船老大王○敏落網,朱○興跳海逃匿。
縣警局表示,鑑於地區自大陸走私毒品上岸轉運臺灣或循「小三通」方式夾帶毒品入境有成長趨勢,局長陳瑞通指示刑警隊成立「肅毒」專案小組,經長達半年鍥而不捨的努力偵辦,鎖定地區毒品通緝朱○興展開清查,發現朱嫌利用長期潛逃廈門之便,規避地區警方查緝,遙控唆使地區不良分子或無業青年從事兩岸三地毒品走私運送情事,刑警隊即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漢森指揮偵辦。
縣警局「肅毒」專案小組偵辦兩岸三地販毒集團案,六個月來不斷與廈門公安局刑事偵防支隊及禁毒支隊保持密切連繫,上(五)月底專案小組偵監中之地區販毒集團成員出境前往大陸與朱嫌會合,刑警隊長江守寰見時機成熟,即率幹員前往廈門與相關單位緝獲販毒集團成員王○鵬,並且循線逮捕主謀朱○興及同夥宋○田。並經極力協商突破困境共同偵訊在押嫌犯朱○興,除釐清楊○○走私毒品等案件。另突破朱嫌心防坦承渠交付胞妹翁○○以快遞郵寄毒品案案情,並取得朱○興自白,為兩岸合作打擊犯罪邁出新的里程碑。
縣警局並在日昨(五日)發動第二波查緝行動,針對朱○興相關共犯展開擴大偵辦清查行動,經地檢署向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在翁○○住所取出發生於今年1月17日翁嫌以機車運送芋頭夾藏一級毒品「海洛因」303公克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931公克等毒品,所戴遮掩頭、臉之安全帽與圍巾等犯罪工具。
警方調查時,翁女坦承協助胞兄寄送貨物,但辯稱不知為毒品,縣警局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移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並以有逃亡及串供之虞,建請檢察署聲押翁女。
縣警局表示,金門自試辦「小三通」後,地區民眾經此途徑進出國門赴大陸旅遊或經商日益增多,但不法分子為規避地區警方的查緝亦選擇廈門做為作奸犯科巢穴,依大陸刑法有關毒品走私案件之刑罰規定,走私販賣毒品超過200公克最高可判處死刑,呼籲不肖毒梟,勿再挺而走險從事毒品走私。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局強調,金門警方已與大陸公安單位建立「兩岸治安聯防連繫」機制,不容毒梟再利用對岸作為遙控犯罪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