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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傳奇》城隍爺左右手文武判官揚善懲惡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特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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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浦城隍廟內主祀邑主城隍爺,文武判官是城隍爺重要的左右手。(李金鎗攝)

後浦城隍廟內主祀邑主城隍爺,文武判官是城隍爺重要的左右手。(李金鎗攝)

有中國人的地方就必定有廟,有廟就有神。後浦城隍廟內主祀邑主城隍爺,城隍爺是陰間的地方官,旗下有許多各司其職的部屬,文武判官是城隍爺重要的左右手,文判官協助城隍爺審判罪犯的善惡、壽數與罪行。武判官負責收押、執行懲罰的工作。
據鄉老所言,屬於陰廟才設有文武判官之職,例如城隍廟、五嶽廟、閻王廟…等。其造型也多樣性,台、閩兩地多有不同。而城隍廟文武判官的造型,文判官的扮相是紅臉黑鬚,面貌溫和清秀,慈眉善目,右手執筆,左手握著功過簿,身著紅袍,頭戴展翅烏紗帽,兩側各插一支花翎,腰束犀角大帶,腳穿歪頭皂靴。武判官是黑臉黑鬚,臉部較為凶惡、威武,雙眼怒瞪,其造型令人不寒而慄。右手舉金間,頭戴展翅烏紗帽(雙翅造型與文判有別),身著鎧甲,腰繫犀角大帶,腳著皂靴。
判官原本是屬於人間的官職,唐朝的節度使、觀察使等,即設有判官一職,輔佐長官總理日常各項的大小事務。五代時判官領州郡事,成為州府職官。宋朝沿用唐朝的官制,元代時改為各州府設置判官,而到了明朝則僅有州設置判官。總而言之,判官是地方長官的幕僚,輔助長官處理政事。而在人們的想法中,城隍爺是個綜理地方大小事務的陰間縣太爺,其人員組織編制理當像陽世間的縣太爺一般,因此在城隍爺的侍從中出現了判官一職。在城隍爺的左右從祀中,文判官的職務相當等於衙門裡的左典史,左手握有生死簿,調查人民素行的善惡及壽夭,執行各司的判文或檢閱記錄。而武判官則是相當於右典史,對於犯行業已判明者,右手則舉〈金間或錘〉執行刑罰。
據說城隍不像一般的神明,就一人一姓被百姓供祀,城隍爺有不同的名姓,而其職位亦有高低、有升遷、有罷黜、有任期,既如此,文武判官是城隍的左右手,就如今日政府的事務官,理應同進出,故應無固定名姓。另民間傳說文判官叫康子典,武判官叫龐元志。此傳說和上段說法互相衝突,相互矛盾,但既是傳說,姑妄聽之。
民間自組文武判盟會於民國六十二年成立,創會之初會員約有40人,汪載棣、李錫榮、楊振華等人先後曾任會長之職,後會員陸續增加達60多人。據說文判誕辰在農曆十月十五日,武判則在農曆二月十五日,會員則於每年農曆十月十五日在城隍廟為其作醮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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