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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合唱團25日招考新團員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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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合唱團為慶祝建國一百年,先後參加北京合唱團蒞金交流演出、六月兩岸情~廈門女子合唱團蒞金交流演出,成效卓著;因此,為擴大參與建國百年相關活動,並提升素質與層次,金門縣合唱團將於六月廿五日辦理招收新團員考試,分成特定日期之招考及一般時段之招考,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加入行列。
 金門縣合唱團表示,招收新團員辦理方式為:(A)、特定日期之招考:對合唱有興趣、能辨認音準、認同文化局與合唱團並服從幹部之領導者,歡迎備妥一張照片現場報考。(B)、一般時段之招考:本團練習時段,通過三位指導老師認證,即可成為新團員;但需事先mail(km_amy@yahoo.com.tw,wwl78963@gmail.com)報名,考試曲目同A、特定日期招考之指定曲。
 金門縣合唱團說,招收新團員將於六月廿五日(星期六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止實施,方式以抽號碼牌,隨到隨考(初次報考者需填寫報名表),地點在金門縣文化局二樓視聽室;測試曲目:清唱一首指定曲(長城謠、紅豆詞、在那遙遠的地方)後、再依考試曲目,根據鋼琴不同的Key演唱片段(曲目可從文化局網頁招生簡章中下載)。
 金門縣合唱團指出,測試評分內容:音準百分之四十、音色百分之三十、節奏百分之二十、儀態百分之十,聘請專業老師分兩階段評審:第一階段:評定總分,並在上述評分內容欄位中依據高低程度給予A、B、C、D四等級。第二階段:審得依據評分成績給予每位施測者亮牌「○」或「×」以示錄取與否,「○」多於「×」者錄取,「○」少於「×」者不錄取,統計結果並拍照存證。
 金門縣合唱團表示,團員之權利可參加合唱團排定之練習、演出及一切相關活動。(新團員參與演出需聲部老師與指揮認證);團員之義務:(A)、繳交團內規定之相關費用,積極為本團爭取榮譽,配合團裡指派之任務,並服從文化局與本團幹部之領導。(B)、參加合唱團例行性之評鑑。
 在出席率與演出規範上,金門縣合唱團說,(A)、距下一次演出,團員練習之出席率未達百分之七十者不能上台。(因公未達成出席率者,經聲部老師與指揮認證後,不在此限);(B)、因演出任務需要,指揮得對已達出席率者作篩選,再公告演出名單。(C)、團員未能參與演出前之彩排,禁止參與演出(極特殊狀況由指揮決定)。其招收新團員考試結果,正式團員名單呈報文化局備查,並於地區報紙公告。
 此次,金門縣合唱團招收新團員目的在積極推動音樂教育,訓練團員合唱演唱技巧,以充實生活內涵;並且培養團員舞台演出經驗,訓練肢體律動的美感,以提升音樂素養與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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