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即將受理申請
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一百年七月五日至八月十五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了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五百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三十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二十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之負擔。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係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故其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如以臺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低於一百五十八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五萬一千七百七十九元,則符合申請條件。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且自一百年七月五日起,於該專區亦可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
另受理申請期間,內政部營建署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將自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起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亦可撥打洽詢。
一百年度住宅補貼之家庭收入標準表,金門縣、連江縣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一百零三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三萬零七百九十三元,則符合申請條件。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補貼期間為一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二百二十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三十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二十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八十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