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權益報導獎最高獎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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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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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辦法公布囉!獎項豐富,獎金優渥,最高獎金達新臺幣五萬元,歡迎新聞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http://www.cpc.gov.tw/或本活動網址http://www.cpc.gov.tw/2011event/report/report.html查詢。
為鼓勵新聞從業人員加強對消費新聞之報導,以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行政院消保會自2006年開始辦理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本(2011)年除持續舉辦外,並延續往年,委託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辦理相關評審作業。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本活動的獎勵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平面媒體(報社、雜誌社及通訊社等)、電子媒體(電視及廣播)之新聞從業人員(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在一年內(2010年十月一日至2011年九月三十日)發表、刊登之優秀作品。收件期間為自2011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詢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執行秘書曾先生,聯絡電話:(02)2236-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