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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出現流感縣府籲各校加強防治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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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台灣中部地區發生二例流感死亡案例,一例為十三歲女國中生,另一例為五歲的男童,確認感染B型流感病毒,對此,教育部呼籲學校師生及家長勿輕忽流感之嚴重性,應持續加強落實各項防治措施,以降低流感威脅。
 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也請各級學校持續加強各項防治工作,落實下列措施: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教宣導,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就醫,在家休息,並落實在家休養不上學不上班原則。
 二、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四十八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
 相關流感宣導教材及防治資訊請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下載使用。
 根據疾管局社區流感病毒監測資料顯示,近幾週主要流行的B型流感病毒株,已非本季流感疫苗所含之B型流感疫苗株,疫苗對B型流感的保護力雖然較差,但所幸抗病毒藥劑均對正流行的A、B型流感病毒有效,現正流行之A(H3N2)及A(H1N1)病毒則與目前使用之流感疫苗株吻合,疫苗對其有保護力。國小四年級以下之學(幼)童一百年度尚未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者,若有意願接種,可向當地衛生所聯繫疫苗接種事宜;另國小五年級以上學童、青少年及學校教職員工若有需要,可自行向醫療院所詢問自費疫苗接種事宜,維護自身及家人健康。
 教育部指出,流感容易在校園間經由學生群聚感染,並將病毒帶回家中,對家中其他成員(如嬰幼兒或老人)造成威脅,嚴重時會併發其他重症而危及生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自一百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有關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時機、合約醫療機構名冊及其他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該局網頁,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免付費專線1922洽詢。
 教育部也再次要求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使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確實了解流感之威脅,徹底落實各項流感防治措施,注意是否發生流感危險徵兆,以降低疫情威脅,維護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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