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兩賣吃上詐欺官司
金湖警方破獲「一酒兩賣」的詐欺案件-一個洪姓民眾涉嫌預先將端午節的家戶配酒轉讓,得款四千元,卻又搶先一步買走配酒,再以四千元轉賣給第三人。
根據金湖分局的說明,金湖鎮一名洪姓民眾在5月18日向被害人翁姓民眾表示願意以新臺幣4000元的代價,提前兜售端午節家戶配酒,並將身分證影本及私章交給被害人,以獲取信任。
被害人遂與洪民開立收據並支付新臺幣4000元,取得了家戶配酒的領取權力。
不料,被害人於6月1日前往領取家戶配酒時,發現已先一步被洪民領走;被害人不甘權益受損,對洪姓民眾提出了詐欺告訴。
金湖警方受理報案後,隨即通知洪民到案說明;由於證據明確不容狡辯,洪民已坦承確實收受了被害人新臺幣4000元,並開立收據,出讓權利給被害人,還將身分證影本及私章交付被害人;但因他缺錢使用,萌生犯意,於5月30日前往領取端午節家戶配酒,另外轉售他人。所得的新臺幣4000元及詐騙所得的金錢他都已花費殆盡。
金湖分局分局長石進智表示:家戶配酒是金門縣的福利之一,也因家戶配酒的價格利潤不菲,易為不法份子所覬覦,進而衍生出詐欺或竊盜等犯罪行為。民眾應多加注意類似情形,以免上當;另外,民眾還得對家戶配酒妥當保管,以免被宵小所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