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替代役明起受理申請
配合政府募兵政策,內政部役政署協助解決常備兵超額問題,102年提前於1月21日起至2月20日止受理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金門縣政府民政局提醒有意願選擇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可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民政局指出,如對申請有任何疑問,可電洽金門縣政府民政局兵役課或鄉鎮公所民政課。歡迎67~8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的役男(但應屆畢業役男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02年3月12日前消滅者始得提出申請)投入公共服務工作的行列。
縣府民政局表示,本次受理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將自1月21日起至2月20日止,全國預定錄取名額為5,000名,申請時應備妥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行之;代理人應帶國民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委託書及戶口名簿)。
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者,將自3月起依籤號(或申請先後)順序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現行常備役體位服一般替代役役期為1年又15天。
另外為提升一般替代役服勤效能,102年仍規劃在4月1日持續辦理役男以專長資格申請服替代役,相關作業規定及資訊,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最新消息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