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截止仍可更正
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一○一年申報綜所稅正式截止,但納稅義務人在申報後如發現有漏報所得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等情形,仍可辦理更正申報。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機會。
國稅局金門稽徵所指出,更正申報方式以用二維條碼申報者,可重新於登錄基本資料頁面勾選更正申報,登錄前次申報日期,並列印正確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更正。
至於原採用稅額試算回復確認者,則應另行填寫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邊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及稅額試算檔案編號申請更正;而原採用人工填寫申報書者,必需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邊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及原來申報日期和收件編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更正。
該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在申報期間過後才辦理更正申報,只能採人工申報方式辦理,不適用網路及二維條碼申報;如須補繳稅款者,則要加計利息,利息是從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應補繳稅額依原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算。至於繳稅方式僅限於填寫繳款書向金融機構繳納,不能再利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