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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局說明垃圾清除處理費徵收原則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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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地區垃圾清除處理費徵收,環保局說明指出,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係指繳交「垃圾車收垃圾處理」的費用,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的原則徵收,本縣自來水用戶係採隨自來水費徵收,而非自來水之用戶則按戶籍以固定費率徵收,每年徵收兩次。
 環保局表示,對未接管使用自來水或非自來水供水區,採定額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方式已施行多年,惟歷年徵收情形未臻理想,審計單位屢次糾正環保單位應改以更積極方式催收,甚至應移送強制執行。環保局表示,執行機關必須執行垃圾清除工作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4條規定向居民徵收清除處理費用,請民眾配合。
 環保局說,如於徵收計費期間無人居住或已接管使用自來水用戶或同址分戶等特殊情形,請填具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洽各鄉鎮公所辦理免徵。
 環保局也提醒收到垃圾清除處理費繳費通知單的民眾,請先行檢視是否符合免徵規定,如符合規定請向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如無法符合免徵情形者,請本於使用者付費精神請配合主動繳納,以避免逾期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同時請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減少垃圾處理費用,減緩地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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