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歲首點光明燈越是旺季

越接近年尾,越是點燈的旺季。 (張建騰攝)
蛇年正接近尾段,馬年歲首相去不遠,點「光明燈」、「太歲燈」的習俗又開始熱絡起來了。
太武山海印寺大雄寶殿、觀音殿,全年都可受理點燈,不過越接近年尾,越是點燈的旺季。觀音殿原本有兩座梅花燈柱,共十柱;今年重建落成的大雄寶殿同樣也有十個燈柱。舊時,寺廟通常是於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信眾點燈;不過,現在受理的時間,有越來越早的趨勢。
點「光明燈」、點「太歲燈」是民間既有的習俗,金門各村里都有廟宇;不過,不少民眾除了在自己村里的境主廟點燈外,也會到海印寺點燈。
點光明燈有供佛的意義,用以傳達對佛菩薩的敬意,並感恩佛菩薩消除業障,指引離苦得樂的方向。
根據《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奉施燈明可得到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隨所生處,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於善惡法,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闇;六者,得智慧明;七者,流轉世間,常不在於黑闇之處;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升天;十者,速證涅槃。」
在民間信仰中,「光明燈」有時也稱為「元辰燈」,是在廟宇中點放的祈福燈。每盞燈都有名牌書寫點燈信徒的姓名,日夜長明一整年,用以祈求神佛庇佑全年平安順遂。
太歲燈寫有犯太歲者的姓名。點燈信徒通當是希望藉以祈求消災解厄,萬事如意。
在民間信仰中,「太歲」是主管一年流年福禍的星君。須安奉太歲的人,是「犯太歲」或「沖太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