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台灣品牌團隊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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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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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為建立優質演藝團隊品牌,形塑臺灣文化形象,102年首度推出臺灣品牌團隊獎助政策,一方面透過有系統的資源挹注,更進一步提昇大型團隊的能力,成為臺灣對國際的文化品牌;另一方面發揮文化育成作用,帶動其他表演團隊共同成長,讓演藝團隊享有更大的發展空間,為表演藝術界增加多樣性及新活力。
為更進一步發揮文化育成效益,引領國內其他演藝團隊在藝術創作、行政營運或舞台劇場技術方面共同成長,文化部自103年度起將提供回饋計畫方案納入臺灣品牌團隊年度必須負擔之責任,並自同年度實施。
文化部已研議完成「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自102年十二月五日發布實施,歡迎符合申請資格的演藝團隊於受理期限內踴躍提出申請。
本項計畫103年度收件期間自102年十二月五日起至102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止。凡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等各項演藝活動之團體,並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點」卓越級補助之團隊,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化部網站(www.moc.gov.tw)下載區╱申請表格。凡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如欲了解相關內容,歡迎洽詢專線電話:藝術發展司陳小姐 02-3343-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