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檳榔被查獲須上四小時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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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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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已依據《廢清物清理法》授權公布「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並開始施行,凡被查獲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的民眾,都須接受4個小時的戒檳班講習。
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50條之1條文,規定違反該法第27條第1款之隨地吐檳榔汁及檳榔渣的民眾,應接受4個小時的戒檳班講習。為執行該增訂條文,環保署已發布「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明確規定戒檳班講習之執行方式、程序及內容,讓開罰得機關有所依循。
據環保署統計,去年全國因亂吐檳榔汁或檳榔渣被查獲的件數共9000多件,過去行為人除1200元至6000元的行政罰鍰,因違規情節重大或累犯,被處以5000元以上罰鍰者,還須接受環境教育課程;日後所有經查獲亂吐檳榔汁或檳榔渣的行為人,還須接受4小時的戒檳班講習,付出比亂丟紙屑、亂吐痰還要「沉重」的代價。
本縣環保局指出,「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計14條,條文內容重點包括:(1)法源依據、適用對象,(2)辦理戒檳班講習單位,(3)講習內容、授課人員及講習方式,(4)通知參加講習方式及應攜帶文件,(5)申請變更講習時間或地點的規定,(6)未完成講習的處理方式,(7)核發講習證明等。相關資料登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環保法規」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