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加強管制乾電池汞鎘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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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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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所含重金屬流布於環境,造成環境污染,本縣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參考國際管理趨勢,將下修筒狀電池之錳鋅(俗稱碳鋅)電池及鹼錳(俗稱鹼性)電池之汞含量限值,並增加鎘含量限值之管制,此外,亦一併將鈕扣型電池納入汞含量及鎘含量限值之管制。
環保局表示,乾電池所含重金屬(汞、鎘)如果流布於環境,可能造成生物危害及環境污染,如果進入人體,將傷害器官及蓄積體內。環保署自民國95年起優先管制使用量占約9成之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電池,包含乾電池本體及附有乾電池之商品後,輸入至國內之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電池汞含量均小於5ppm,達歐美之水準,有效遏止高汞含量之乾電池進入國內。
環保署參考歐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及中國大陸等國際之最新乾電池管理趨勢,於本(103)年8月21日預告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並於103年10月10日起於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預告60日,該修正公告預計於104年初生效。規定自105年起,筒狀之錳鋅電池及鹼錳電池之汞含量限值由5ppm(百萬分之一)降為1ppm、增加鎘含量限值為20ppm以下,並規定自106年起,增加納管鈕扣型之鹼錳、氧化汞及氧化銀電池,汞含量在5ppm以下、鎘含量在20ppm以下,以減少高汞產品流布於民生生活中,並強化自源頭減少重金屬之使用量與廢棄量。
為落實重金屬源頭減量精神,環保署要求製造、輸入業者應先檢驗確認乾電池內之重金屬含量,向環保單位申請乾電池重金屬含量確認文件後,才能製造或販賣,並應於乾電池包裝標示確認文件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