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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海昨主持道路推動小組工作會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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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道路推動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昨日召開,由縣長陳福海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道路推動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昨日召開,由縣長陳福海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道路推動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昨日召開,縣長陳福海強調,道路基礎建設迫切需要優先改善的,這一兩年就要做好。而道路推動小組的成立,就是要相關單位看到問題,隨時丟給推動小組來研究改善。至於救國團到頂埔下路口道路拓寬,未來將成為連結金門大橋替代道路,並定調為示範道路,希望規劃單位能有建構自行車觀光車道氛圍融入,和林務所有林相更新思維,以朝提升國際級都市規劃努力。
會議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長陳福海主持,副縣長林德恭、參議張忠民,以及局處主管、機關主官和鄉鎮公所代表與會。
會中,並就金門縣道路推動小組組織作業要點(草案)和各組任務及職掌內容暨聯絡窗口,進行討論。以及環島西路、環島北路土地取得方式暨各組員應配合事項,進行討論。同時,針對救國團至頂埔下路口道路拓寬、環島北路一段至頂林路口道路拓寬,聽取顧問公司規劃簡報。
縣府工務處指出,緣金門縣政府辦理歷次道路用地協調取得之經驗,以「協議價購」、「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容積率移轉」、「整體開發」、「專案交換」等為較可行之方案。惟因鄉親守舊傳統及惜售之觀念,致願以協議價購或移轉容積者仍占極少數,至於公私有地交換方式,復受限於依「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之條件限制,公有土地數量有限與位置偏遠、致歷年完成交換之筆數甚少,且無法符合開發計畫之執行進度。
而循「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3條規定,辦理專案交換之專案核准條件限制等因素,尚無法通案適用金門縣政府各項建設需求;次因整體開發計畫囿於都市計畫變更作業研擬及提報審議期程,其效率及計畫可否付諸實現亦常有變數,以致縣府各項計畫於用地取得方面,常未能符合基本民意需求,因而造成屢屢協調溝通未能獲取共識,影響施政計畫之推展。
工務處指出,雖道路以一般土地徵收方式辦理為最可行之法定程序,惟應是最後不得已之手段,為維護大多數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基於合理、公平、公益之立場,縣府亦循其他方式作突破與溝通。道路推動小組之成立,係整合府內、外單位及專家學者,實則為一體之角色,希冀以更符合民意需求之目標,檢視現行都市計畫規劃、土地交換程序、容積移轉措施暨協議價購原則等可再利民便民之點,逐一檢討精進,並透過各小組成員之分工,共同朝計畫完成之方向努力,落實於行政、法制、溝通、執行等層面上之突破,以減少道路新建或拓寬過程土地無法取得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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