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被質疑 湖警澄清
針對日前金湖鎮民代表關志武在鎮代會上質疑鎮上某家水果行疑似占用騎樓一事,且暗批警方沒有作為,金湖分局鄭重澄清,強調過去總共開單告發過4次,絕對沒有不敢開罰。
金湖分局出面澄清,統計自102年起至104年5月底止,對於遭質疑占用騎樓的水果攤,共執行勸導4次,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開單告發過4次,金湖分局鄭重強調,「並非無法、也非不敢針對占用騎樓的商家開罰」。金湖分局也呼籲金湖鎮新市里的商家切勿再有占用騎樓地的行為,否則可處1200至2400元的罰鍰。
水果行老闆也坦承,過去的確有被警方依「占用道路擺攤」開過罰單,但他也喊冤說,自己攤位旁的巷道是承租屋主的「私有土地」,卻反而被劃上紅線,覺得很委屈。老闆也暗指,其實金湖鎮也有其他店家有類似情況,並非如關志武所說「全金湖只有一家敢這樣」。老闆強調,自己從外地來金門做生意,只是希望服務百姓,也常常參與公益活動,日前還有送免費水果給金湖幼兒園的小朋友吃;另外,老闆也說,希望鎮民代表在質詢前能夠事先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