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金門鑫報報導水廠﹕衛生局污水早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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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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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鑫報新聞報導提及:污水課技佐盧○符直言說「衛生局從未曾設置污水廢水管」乙節,自來水廠昨發出新聞稿提出說明。
自來水廠表示,104年6月初該民眾(該記者來廠調圖並未表明記者身分)到水廠污水課指稱:要調衛生局周邊污水設施圖說,係受公部門委託衛生局現址改建需要,該廠為服務民眾需求,故提供衛生局前金湖鎮復興路既有管線設施圖資給該名眾,告訴該民眾可接入MD-4或MD-5人孔。
據該報導敘述「污水課技佐盧○符直言說『衛生局從未曾設置污水廢水管』乙節」,污水課承辦人還原當時情況指出,記得當天有提到衛生局是否已接污水管問題,並無直言說「衛生局從未曾設置污水廢水管」,而是表示不確定,必須再查證才能知道。因該民眾要調的是建築基地周邊污水幹管圖,因此影印金湖鎮復興路污水幹管圖說及新建戶納管申請書資料,提供該民眾利於申請辦理。
後調閱水廠存留原始檔案並於現場查勘確定;衛生局於89年完成接管,該廠存留手繪竣工圖說(無電子檔),且該廠所建檔金門地區已接管戶亦有金湖鎮復興路1-12號(衛生局現址),故衛生局為污水已接管戶無訛。因89年衛生局接管當時盧○符還未來水廠任職,而盧○符自93年3月到職迄今12年餘亦未曾處理過有關衛生局申辦污水相關問題,因此盧○符確實並不確定有無接管,並無直言「衛生局從未曾設置污水廢水管」,故特別發出新聞稿提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