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一週兩起千萬元泡湯
「醫院通知有人冒名申請補助,身分資料遭盜用。」、「銀行通知遭盜領存款。」、「警察通知個人資料被冒用,要求去便利商店收法院公文傳真。」、「檢察官說你涉及刑事案件,要將存款領出來,監管帳戶。」大家是否對這些說法印象猶存?歹徒設計維妙維肖的公務機關情境,搭配檢警常用話術,經常詐騙民眾得逞。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類似上述的詐騙案,本(六)月以來,地區一週內就遭騙2件,合計超過千萬元,民眾畢生積蓄泡湯,請鄉親務必注意,檢警辦案不會要求你匯款,也千萬要提醒家中長者此類詐騙手法,切勿受騙上當。
縣警局刑大指出,地區某位長者(以下稱A先生)接到詐騙集團自稱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護士來電,佯稱一位陳美麗小姐持老先生證件要申請補助款,當她要確認身分時,那位陳小姐就逃逸,認為A先生證件被冒用,並主動幫他報警,過幾分鐘後就有名自稱基隆市警察局警官來電,指稱A先生的帳戶遭盜用,已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隨後假檢察官就來電要求A先生提供帳戶資料,要將其所有帳戶金額凍結,並依指示匯到指定帳戶監管,不然除涉及刑案外帳戶內金額可能無法領出,並告知如果銀行有問匯款用途,就要說是購買房屋款項。A先生因害怕帳戶金額要不回來,遂依「假檢察官指示」,至銀行將畢生積蓄,匯至假檢察官提供之帳戶內,損失慘重。
刑大指出,從近期案例發現,受害民眾多數為55歲以上長者,歹徒下手挑選白天民眾獨自在家時間,另外他們深諳金融機構的「關懷提問」機制會阻礙取款,並研擬教戰守則,操控被害人突破銀行行員及警方的層層關卡,遂行詐騙。
縣警局局長謝榮隆表示,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涉案」、「司法調查」、「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馬上掛掉電話,不予理會,若對此類詐騙手法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加入該局刑事警察大隊臉書,以瞭解更多防詐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