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高粱契作申報受理登記
地區農友請注意!農試所正式公告104年秋季高粱契作申報及監割案計劃,並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受理地區農友登記,歡迎符合資格的地區農友把握時間前往申辦。
金門農試所表示,按金門縣高粱、小麥雜糧契作實施要點,此次受理申報契作種類為104年秋季高粱,受理地點於轄區各鄉鎮公所,有意申請的農友可逕向各轄區鄉鎮公所領取申請表格,契作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上班時間接受登記,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農試所提醒,此次申請契作規定,農戶申報契作切結書其地號、面積應確實,各類地權資料檢附完備,且應於申請時間內如期申報,另農戶種植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若係公有地,應取得租賃契約書,始得申請契作;如有私自種植公有地一經發現除不予監割外,並將依佔用公有地送有關單位究辦,法律刑責需自行負責。
另外,地主為旅居海外及台灣者,自95年起至99年皆有取得村里長證明(必需5年間皆有證明),並經由農試所核定契作面積者,視同具有耕種權,免附村里長證明,但爾後若該地耕作者與地主有經營糾紛,耕作者需自負法律刑責並取消該農地契作資格。
完成申請後,各申報農戶應於104年8月30日前完成種植,逾期不予核定種植面積及監割簽證,而地區種植秋季高粱契作農戶在採收十天前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受抽測農戶農藥殘留合格者,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若檢測不合格者,農試所即於採收前三日通知農戶到場採樣複驗,動植物防疫所於複驗日起二日內完成檢驗,若仍然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
至於秋季高粱採濕穀收購,農試所將於農友收割時派遣人員全程監割,待預運送時簽證認證單,農戶需於一小時內直接運送至縣農會瓊林穀物乾燥中心,烈嶼鄉直接送至該區農會過磅收購,凡農戶於訂定契約核准之種植農地,其生產高粱農試所將如數依約保證價格收購,而監割時間為每日早上8點起至晚上7點止(星期例假日於農忙時該所照常配合加班監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