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戶節電稽查業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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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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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從7月起對20類服務業展開節能宣導及查核。夏季已至,用電高峰期將來臨,為型塑全民節能風氣,強化民眾節電意識,塑造政府公部門率先示範,引領全縣致力節能減碳措施,金門縣政府自7月起,針對20類營業用戶展開節能稽查,進行營業及辦公場所落實冷氣「不」外洩、空調溫度「不」低於26℃、照明「不」使用白熾燈等用能項目進行宣導及查核,宣導查核對象包含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化粧品零售店、電器零售店、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及轉運站、餐館、服飾品零售店、美容美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汽機車零件配備等零售店20類服務業。
縣府建設處表示,若查獲有不符能源管理法第8條相關法令規定者,將視違規項目給予30天至90天改善期限,如違規業者仍未改善,將依能源管理法第23條規定,處2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請業者注意配合辦理以免受罰。
本項措施主要為鼓勵民眾改善用電行為,施行重點並非是否逾越標準或開罰,而是改善過去能源使用上明顯不合理之處,生活中只要小小改變用電習慣,能做到節能、省錢、愛地球的三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