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台電董座來訪縣府提推動電力擴廠等四提案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490

 上任三年,台電董事長黃重球首次抵金視察電力業務,並了解金門用電需求和未來電力發展狀況。昨日,黃重球在金門區營業處人員陪同到縣府拜會和座談中,縣府建設處提出包括請台電公司提早推動擴廠計畫、電力管線地下化、加速再生能源推動、承接東坑微電網後續維運的四項提案,建設處也針對提案內容作出說明和建議。
 ◆提案一:為因應金門地區即將缺電危機預作準備,請台電公司提早推動擴廠計畫。其說明如下:
 一、有鑑於金門供電系統係屬火力發電,且為獨立電網,大金門地區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為84,912瓩,預估可靠供電能力約58,557瓩(採取尖峰期間扣除最大一部機組出力估算),103年尖峰負載達54,681瓩;104年經建民生用電成長,尖峰負載預估將達58,557瓩以上。以大金門地區102年之尖峰負載為51.15KW, 103年則高達54.68KW估算,尖峰負載增加率達6.9%。
 二、由於金門人口大幅成長,地區建物新增戶數由93年度185戶,102年新增數量2033戶,大型BOT投資建設亦陸續進行(詳如新增用電需求統計表),用電量逐年成長,金門區營業處評估於民國108年電力會有短缺問題,且金門區營業處曾發表新聞指示不排除對大用電戶限電,顯見短期內電力會有短缺危機。經濟部102年12月11日函覆本府提出台電公司規劃塔山電廠第三期擴建計畫,將於民國110年新增4部柴油機組,屆時將新增能源加入供電,可滿足地區10-15年電力需求,惟此期程緩不濟急,無法滿足現階段金門用電量之急劇成長實宜籌謀可行因應方案。
 縣府建議:為提供充裕用電及達成經濟部部長保證金門不缺電的承諾,請台電公司提早推動擴廠計畫。
 ◆提案二:配合污水系統建置,一併完成電力管線地下化。說明內容主要為保護環境、減少髒亂、提升聚落生活品質,縣府(工務處)刻正依中央核定期程執行家戶污水接管計畫;然台電、中華電信及有線電視等管線單位,常因各種理由(如:下地不符效益、經費不足、預算期程無法配合、案量過多等),未併案或接續辦理管線下地作業,造成鄉村整建時民怨四起。其原因有下列四項:
 (一)、污水系統完成後,鄉親普遍期待儘速辦理聚落整建,目前本府進行汙水工程,若管線單位各做各的,一路數挖,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且易引起浪費公帑、成效不彰之疑慮。
 (二)、一般而言,管線工程施作時,機車、人員仍可通行,但鋪面工程施作時,因施工範圍大,須暫時封路,對聚落生活、交通影響程度相對較高,故施工期間越短越好。
 (三)、聚落通道狹窄,相關下地管線若未與污水工程併案,而選擇併整建工程執行,往往因為管路、設施空間沒有經過協調、整合,事後也來不及整合,而導致現地施作困難,須常常調整、變更,甚而取消施作。
 (四)、管線工程包含眾多甲方供料項目,若供料期程未搭配得宜,將導致整體工程延宕、民怨難平。
 縣府建議:一、管線工程事先協調、整合,俾利工程計畫推動,縮短工期、減少擾民(最好合併發包、施工)。二、管線工程施作完成後,聚落道路(通道)鋪面全斷面原狀復原,以維交通及聚落生活品質,削弱聚落要求整建、鋪設花崗石或窯燒磚之理由。三、基於政府一體之理念,若管線工程可合併招標,聚落道路鋪面全斷面復原費用,或可考慮由本府建設處鄉村整建預算支應,減輕各管線單位負擔。
 ◆提案三:為加速再生能源推動,縣府於105年度起辦理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請台電配合辦理配套獎勵(減免併網工程費)及提供便捷申請併聯作業。其說明有二項:
 一、陳縣長積極推動「綠色能源低碳島」計畫,104年度業已完成「金門縣縣管公有建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計畫」及「小型風機結合低碳運輸系統能源計畫」招標作業,廠商刻正辦理安裝架設作業中,年度內完成建置,並獎勵民眾及機關學校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目前安裝普及率已冠居全國。
 二、為推動「綠色能源」發展,縣府訂頒「105年度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作業要點」,獎勵民眾於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以落實綠色能源低碳島計畫。其補助標準為:應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元。免申請雜項執照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七千元。
 縣府建議:為獎勵民眾積極參與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利用,結合縣府共同推動,以臻獲良好成效,建請台電公司配套獎勵(減免併網工程費)及提供便捷申請併聯作業。
 ◆提案四:東坑微電網後續維運,請台電公司承接,讓該設備能持續運作。其說明有三項:
 一、經濟部技術處委託中科院推動東坑微電網系統示範運行計畫(85.9KW光電系統、3KW風電系統、293KWh儲能系統),屬再生能源開發成功案例,是全國首座將儲電微電網帶入實際社區之具體展示,本府深表贊同。
 二、東坑微電網系統建置成本(扣除管銷費、車廂、住戶工程、台電併網申請規費)為8.91元/度,台電公司於金門地區發電成本約為11元/度,查103年金門地區發電虧損近22億元,因貴公司擁有再生能源專業領域之技術人員,請本於再生能源開發立場,思維如何廣泛應用至各個社區(自然村)之可行性,並考量接手東坑微電網系統,提報另一個微電網示範社區計畫,讓微電網系統延續下去,方能長久。
 三、由於微電網儲電系統有別於傳統的固定式太陽能發電系統,該系統有儲電功能性,請台電公司研處克服相關法令問題,讓該設備能持續運作。
 縣府建議:縣府及烈嶼鄉公所亟希望請台電公司承接後續東坑微電網系統維運管理,能讓該套設備能持續運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