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都新說明會 議員建議縣府提高各項誘因

縣議會邀請縣府建設處就本縣都市計畫暨都市更新進行說明。 (莊煥寧攝)
都市更新具有使居住的地方更舒適、更美觀,提昇居住安全以及改善整體環境的實質效益,議會昨日聽取縣府報告都市計劃及都市更新規劃案說明時,議員建議縣府要提高誘因,加強溝通協調、意見的整合,具體落實執行,才能達到都更的目的,否則只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淪為紙上談兵。也建議縣府調整、增加地區的商業區。
縣議會昨日邀請縣府建設處就本縣都市計畫暨都市更新舉行說明會,會議由副議長謝東龍主持,副縣長林德恭、議員唐麗輝、蔡春生、楊永立、歐陽儀雄、李誠智、石永城,秘書長洪允典、縣府建設處長許志忠、副處長王垣坤、行政處長謝世傑等出席。
會中並由縣府委託的永奕不動產顧問有限公司對都市更新先期規劃暨都市更新計畫及都市計畫變更規劃案進行簡報,其內容包括:都市更新的意涵、都市更新的推動、權利變換、金門都市更新地區(草案)、細部計畫變溝內容(公展版)等。
都市更新是指在都市計劃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議員歐陽儀雄關心東門市場執行現況,在進一步瞭解金城東門市場都更案仍因為攤商與代天府與因為在所有權上談不攏而無法進一步推動時,他也指出,都更案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還是所有權的問題,都更案要有誘因,並能去執行才有用,否則形同紙上談兵,很空泛。
王垣坤副處長指出,按照都市更新的程序,達到三分之二所有權人的同意就可以進行,但為了避免衍生更多的問題,會請攤商與代天府以和為貴,取得折衷點來,如果需要強制執行,評估有需要會配合來執行。
議員楊永立質疑縣府強制執行的能力,他說,東門市場都更案,許多反對的沒有產權,如果三分之二同意後縣府敢去強制執行、貫徹公權力嗎?像之前水頭商港聯外道路,幾個人反對工程就不敢做了。做事要實際一點,不要空口說白話,好高騖遠,紙上談兵,一點意義都沒有。他也希望縣府規劃的七個都更地區,也應一戶一戶去拜訪,瞭解他們的意願。
議員唐麗輝以金城細部計畫「住六」建築為例指出,鄉親有疑慮,經過都更後是否會縮減所有權利。她也說,許多都更地點不一樣,也要有所區隔,像是金城地區。
秘書長洪允典指出,鄉親關心的是都更後可以蓋多少,這才是重點,容積的部分一定要增加,否則都更一點意義都沒有,像是金城鎮市中心,容積沒有寬鬆一點,欠缺誘因,住戶意願不高。都更要做一個符合市場需求,要有很多思考,將土地進行整合,不僅現階段,更要思考未來發展的問題,都更才有實質的效益。
王垣坤說,都市更新後土地面積不會變,都更最高獎勵可到百分之五十,像是四樓都更可以蓋到六樓,增加二樓。
議員蔡春生指出,都更建蔽率還是百分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而已,沒有誘因,看能不能夠建蔽率做到七十或八十,或者不要有限制,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可以蓋到七樓、八樓。
他也說,議會關心的不只是都更的問題,像是自然村,按都市計畫以後可能沒有自然村的問題,目前自然村還是維持為三樓沒有意思,應該把自然村提升樓層。因為現在自然村建地很少,房子也越來越貴,土地成本太貴,能夠蓋到五樓到七樓,降低營造成本,房價就會比較便宜,回去研究一下。
議員楊永立提到,市港用地建蔽率可以達到百分八十,其他只有百分之六十,乾脆全部弄到百分之八十,縣府都更計畫好像是隨性的,容積率有百分之二百四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三百二十、三百六十。
議員唐麗輝指出,金城城區是首善地區,土地寸土寸金,在都更的規劃應該有比較性,不能當作一般來處理,而金城規劃商業區在哪?都沒有看到,在都市計劃送審前應該進行調整。
處長許志忠指出,金門商業區非常少,以前是就現況來劃設,現在看到幾乎都是老市區街道兩旁,他在幾次都委會提出增多商業區建議,但受限於目前法令的規定,必須以人口數多少來劃設商業區;他前幾天到內政部反映地方的需求,建議以地方觀光人口增加訴求以提高地方商業區的比率。
議員唐麗輝表示,金城鎮現有商業區擁擠,都與住宅區放在一起,應該重新去思考、劃定商業區。
議員李誠智也認為,以目前的商業區比率,應該重新做調整。
副議長謝東龍指出,過去的都市計劃對於金門現在及未來的發展已經不足了,我們感到憂心的是未來十年,都市計畫不去做變更,未來十年金門可開發、可利用的土地是非常有限的;目前法令規定很多都是本末倒置的,如果沒有劃定好的區域,使其有機會帶動商業,引進人口,又憑什麼去增加人口數,達到一定人口數,才能進入另一個都計要求的額度,縣府應該適度去做檢討,像現在的都市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應利用檢討機會,將金門未來十年、十五年甚至二十年的需求列入。
謝東龍也說,金門的自然村,這在台灣的都計中是一個怪物,是地方自己製造出來的怪物,既然已經在都市計劃了,為何還搞一個自然村,希望能利用檢討的過程中,把自然村變成住宅區,不然還要等下一次檢討,至少五年以上,對岸的廈門加速進行發展,早已與世界接軌了,而我們卻在原地踏步,在這時間點趕快去討論,找出解決的方案。
他也提到,跨海大橋工程附近區段徵收可以產生,何以都市計劃不予核准,這點有爭取的空間。他也希望縣府應該將都市計劃檢討能夠提早規劃出來,以因應未來發展,而都更的部分應繼續來獎勵,都更計畫所選擇地點應先做意願調查,把都更案的優點一次一次向當地居民說明,否則劃定後無法推動,浪費資源又浪費時間,事前準備工作很重要,評估調查完成後才去劃定執行。
副議長謝東龍也表示,許多自然村劃設,應該釐清到底在保護什麼,像是傳統聚落裡面,閩南式傳統建築林立,有保護的需要,但是許多地方更沒有一棟閩南式建築,化為自然村有什麼意義。
他也說,很多百姓對於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法令很陌生,希望主管機關對於這些已經劃定、審議的都更案趕快去做溝通。一次又一次讓當地民眾瞭解什麼叫都更。其利益、權益在哪裡,如真的不行,方向就要轉彎。
(相關新聞刊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