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住宅政策朝向讓民眾有感構想
因應台灣地區各縣市及總統候選人陸續拋出之住宅政策,縣府建設處10日在本週主管會報中回報本縣住宅政策執行情形時指出,本月3日,該處曾邀工務處及專案管理廠商,向縣長專案報告有關本縣尚義經濟住宅與花蓮北埔青年住宅之比較、讓民眾有感之提案構想,及推動市港段250萬住宅之可行性,會中也同時提出修正尚義經濟住宅辦理方向之議題提請討論。
有關住宅專案後續執行方向,依縣長裁示,其中有關尚義住宅部分,已承諾的社會住宅及經濟住宅將繼續推動,但B區住宅興建計畫應就地形及開發便利性,檢討合理分期執行之方式,俟操作模式純熟後,再複製、修正到二期開發或其他鄉鎮。
且經濟住宅原則上還是應該維持30坪(3房2廳),確保其『成家』的實用性;社會住宅因使用性質不同,可檢討部分縮減規劃面積,降低承租戶租金負擔。為明確鄉親對於經濟住宅實際需求,則可參考花蓮操作模式,先行開放登記、核發符合承購資格證明書之作法。至於本區土管或都市設計基準所訂規範,若與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或經濟住宅精神不符者,應由主管單位配合檢討修訂。
另在市港住宅部分,市港段原規劃興建出租住宅基地地段好、市值高,可評估採設定地上權70年方式推動,使與市場區隔。因該區基礎建設已完成,推動方向可朝直接委託規劃設計方向辦理。而地上權住宅因所在地段與功能性不同,規劃空間應在2房以內,才能讓鄉親有感。
至於慈湖住宅部分,建設處表示,該處目前已請孫文郁建築師(專案管理廠商)協助,儘速評估分別以不同坪型配置時,所能提供戶數、每戶分擔土地成本及社區空間配置草案,讓鄉親決定後續執行方向。本案在鄉親決定規劃方向後,將由縣府恢復執行基本設計及公共設施開發,並將土地適當分割後,住宅部分交予鄉親自行籌建。
此外,建設處指出,本縣剩餘公有建地,應研議能否將土地適當分割後,提供予公共設施保留地私有地主交換使用,或提供標準圖,由民眾自行籌建住宅,加速居住正義落實。
為利執行效率,有關尚義及慈湖興建住宅工程之規劃調整及檢討作業,目前也已會辦工務處同步進行,其餘工作則由建設處展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