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重申圖書館禁止飲食

圖書館禁止飲食及攜帶食物飲料入內,文化局於館內張貼有宣導標語,籲請鄉親一同遵守,友善閱讀空間,做個有文化的金門人。(文化局提供)
良好公共閱讀空間品質有待你、我共同維護。文化局圖書館、演藝廳張貼有禁止飲食等宣導標語,但仍然有民眾攜帶飲食入內,造成館內髒亂,甚至會招致害蟲如蟑螂等危害圖書空間。文化局長呂坤和籲請民眾,遵守圖書館禮儀,不要隨便帶食物和飲料進入圖書館,做一個有文化的金門人。
文化局表示,全國圖書館各館圖書閱覽服務明確規定,館內不得飲食或攜帶食物入內。文獻中關於禁止飲食的原因主要是避免弄髒環境,例如,圖書館鋪設地毯,不易清潔和容易藏污納垢,或是招致害蟲,又為了保護館藏或特殊館藏、館內設備及資訊設備(如電腦)、維持館內讀書氣氛或是會造成執行管理上的困難等原因,目前全國圖書館館內飲食是被禁止的。
此外,大部分圖書館也訂定類似規範,主要是許多圖書館員或是學者們認為館內飲食會使圖書館的衛生變差、產生異味、損害館藏、或是對圖書館造成不好的影響,給民眾不好的印象;為維持環境的整潔,避免滋生害蟲,避免館藏書籍被啃食破壞,才明確規定「館內禁止飲食」。文化局圖書館也張貼有禁止飲食或攜帶食物入內等規定,但工作人員常發現縣立圖書館還是經常有民眾未遵守,甚至演藝廳也有類供情況發生,文化局籲請鄉親一同友善良好圖書空間。
金門縣文化局長呂坤和也表示,他觀察到有些民眾或學生到圖書館,還是眛於規定帶食物或飲料入內。館員見狀會勸阻,但是有時民眾不聽勸甚還惡言相向,此舉不僅破壞圖書館的禮儀,也妨害其他民眾的權益。
呂局長也舉例指出,他上任沒多久時,陳縣長到文化局演藝廳視察,正好有一隻大老鼠明目張膽的從眼前爬過,當場讓他傻眼,後來在很多次場合他都拿來當案例,要求文化局員工一定要作好環境維護工作,不容許再有鼠輩橫行。
為此,呂局長也要求文化局員工以身作則,吃完便當絕對不允許把便當盒等容器堆置在辦公室或走廊垃圾桶,硬性規定一律要拿到室外的垃圾桶丟棄,一旦發現員工有人違規要處分,目地就是希望能維護辦公場所的整潔。對於公共圖書館亦同,文化局籲請鄉親共同遵守,讓大家都享有良好的閱讀空間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