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聯合甄選 6/23現場報名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經公告金門縣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並於107年6月23日受理現場報名及繳費,初試(筆試)時間為107年6月30 日,複試(口試及教學演示)時間為107年7月2日。分發時間為107年7月12日。
報名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42年8月1日以後出生),無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一、具備幼兒(稚)園教師資格。二、符合幼照法第56條,幼照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幼照法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三、符合幼照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幼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照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四、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或取得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者。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五、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六、符合報名資格之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考人至遲應於7月31日(郵戳為憑)前繳驗。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7年7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七、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核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教保員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而教保員有下列幼照法第27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二)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三)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四)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教保員薪資支給,依契進辦法第12條規定,依學歷適用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第一級給付。
甄選名額:一、正取定期教保員21名,備取若干名(本次甄選係屬特定性工作,進用期程自107年8月16日至108年7月15日止)。二、備取人數依成績列冊候聘,由各校契約進用考核小組視實際需要遴選報聘。三、如參與應試人員,未達錄取標準60分(各科原始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10z+70),經甄選委員會決議後得予從缺。
甄選公告地點:一、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公告欄。二、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網站。三、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km.edu.tw)。
簡章公告於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公告欄、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網站及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請自行下載列印。
甄選含初試(筆試)、複試(口試與教學演示),初試成績錄取者,得報名參加複試。初試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審查,委託代理報名審查時,請填寫委託書,另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正本,驗明身分。報名時間:107年6月23日8時30分起至17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審查地點:金門縣政府教育處3樓會議室。繳交報名費:報名資格審查時需繳交考試費用新台幣800元整(請自備零鈔),既經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複試資格審查時間:107年7月2日上午7時20分至7時5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資格審查地點:金門縣中正國小活動中心一樓(視聽教室)。繳費方式:資格審查時需繳交複試費用新台幣500元整(請自備零鈔),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甄選方式:分初試、複試二階段進行。(一)初試:107年6月30日於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小舉行筆試(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幼兒教保活動設計),採人工閱卷。答案卷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可使用鉛筆作答;試場位置、座次表於考試前一日公告,初試後,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名額三倍之人數參加複試(最後一名同分時得增額錄取參加複試)。(二)複試:107年7月2日於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小舉行複試,參加複試者應於當日上午07:20至07:50分至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小報名,上午08:00抽籤決定教學演示暨口試順序,逾期未報到抽籤者以棄權論,上午08:50教學演示開始準備,教學演示部分皆為抽題應試,毋須撰寫教案。
預定錄取暨備取名單公告,於複試完成後,預定錄取暨備取名單於107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21時前,公告於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公告欄、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網站、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名單以在金門縣立金城幼兒園公告欄公佈者為準,預定錄取暨備取名單需由甄選會確認會議通過後生效,成績單並個別以掛號函件寄送。
公開分發作業訂於107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假金門縣政府新聞發佈室辦理,獲正取、備取人員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正本,親自或由親友持甄選分發委託書到場分發,依成績公開唱名分發,唱名三次未到者註銷錄(備)取資格,不得提出異議。請各備取人員務必參加107年7月12日分發作業,以維當事人權益。
分發方式由甄選會依各校實際缺額,依成績順序統一公開辦理分發作業。正取定期教保員分發完畢後,若還有缺額,則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唱名參加公開分發。金門縣107學年度各公立幼兒園教保員於分發日後如有缺額,請各校提報缺額至教育處,並由各校契約進用考核小組視實際需要遴選當年度統一甄選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報聘。備取人員資格保留至108年6月30日止。錄取人員按總成績排列名次依序分發,經分發後,不得要求改分發其他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