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灌輸正確交安觀念 減少兒童傷害

縣警局提醒家長重視幼童交通安全,走路要走人行道,穿越要走斑馬線。(縣警局提供)
依據靖娟基金會公布「108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統計分析」結果,「交通事故」與「照顧疏忽」依舊是造成兒童死亡兩大主因。縣警局表示「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是幼童安全殺手無庸置疑,提醒家長千萬不可輕忽,應從小教育幼童過馬路注意事項,如看號誌、走斑馬線,絕不在馬路嬉戲,看顧幼童應陪伴左右,避免憾事發生。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靖娟基金會每一年都會針對兒童事故傷害全國的新聞進行統計分析,去年(108年)兒童事故傷害分析,排除兒虐、性侵等類別,共發生276起兒童事故傷害新聞,導致45位14歲以下兒童死亡,313位兒童受到身體或心理的創傷。進一步分析死傷原因,造成兒童死傷事故的前3名主要類型依序為「交通事故」(120人)、「照顧疏忽」(76人)、「建物/設施安全」(33人),其中超過五成為6歲以下幼童。
交通隊指出,交通事故常年是14歲以下兒童的頭號殺手!依據研究調查9成兒童交通事故,都發生在過馬路時,家長不可大意。尤其2到5歲孩子正是自主意識很強,且具行動能力,穿越道路時一定要緊抓住孩童手腕,不可讓小孩橫衝直撞,離開大人視線範圍。
交通隊提醒家長平常就應灌輸小孩遵守交通規則概念,一定要看紅綠燈,不能亂闖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穿越要走斑馬線,也不能在馬路旁或馬路上玩耍,若玩球時不小心讓球跑過街,也應尋求大人幫忙,不要貿然追球,大人也務必要當小孩的榜樣,不能帶頭違規。
警方也提醒小朋友,穿越馬路時要「左看-右看-再左看」,確認左右都無來車時再行通過,在巷道中的無號誌路口更應遵守。小朋友最常因為走路不專心或邊走邊玩而發生事故,專心走路是最重要的原則。另小朋友應該避免站在人行道的路緣旁,大型車輛轉彎時,如果在內輪差內,很容易發生意外,一定要和大型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