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門振興券今起發放 如何領怎麼花縣長拍片宣傳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4,287
字型大小:
金門1+1振興券發放作業今(17)日上路!金門縣長楊鎮浯昨親自入鏡,拍攝「家庭篇」振興券宣傳短片,告訴大家用振興券優惠多更多,讓金門經濟興起來!(楊水詠攝)

金門1+1振興券發放作業今(17)日上路!金門縣長楊鎮浯昨親自入鏡,拍攝「家庭篇」振興券宣傳短片,告訴大家用振興券優惠多更多,讓金門經濟興起來!(楊水詠攝)

「全台唯一,金門好幸福!」金門1+1振興券發放作業將於今(17)日上路!只要是在今(109)年6月23日前設籍金門的縣民就可領取;外籍配偶有居留證(每人限領一份),生活扶助等八類直接領取2000元券。金門1+1振興券並具有「金好領、金好用、金好康」三大特色!「你加碼,我宣傳!縣府幫你報好康,貨出去振興券收進來!」金門縣長楊鎮浯昨天親自入鏡,與「很會算小天使」拍攝「家庭篇」振興券宣傳短片,幫忙商家宣傳助商機,也告訴大家用振興券優惠多更多,讓金門經濟興起來!
縣府建設處表示,金門「1+1振興券」政策重點在於「振興」,而非「紓困」,主要目的就是-「刺激內需消費,活絡金門地區消費動能」。因此,以「設籍金門的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於「金門地區商家消費」,由「政府帶頭做,鄉親共參與」,政府和民眾各出2000元,目的是把金門在「流通」的錢變大,達到刺激經濟的目的。
昨日上午9時起至11時,縣長楊鎮浯分別前往豆大爺、小島商號、台大補習班、悟饕便當、艾美按摩SPA……,他和「很會算小天使」一起來把振興券放大、放大、再放大,一起吃吃、喝喝、買買買,告訴大家使用振興券優惠多更多,讓金門經濟興起來!
怎麼花!好好花!建設處表示除了中央三倍券,金門鄉親還有金門限定的「1+1振興券」,加上中央振興補助方案,等於金門鄉親總計可以拿3千元現金換到7千元。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1+1振興券在金門等於現金,所以使用期間包含暑假、9月的中秋連假、10月的國慶連假,而且許多店家也開始推出優惠方案,一起1+1,把錢變大好消費!
在縣長楊鎮浯的臉書,有老闆說有想到促銷方案,給消費者額外的優惠,有好康促銷能增加營業額,以創造雙贏的機會,可是又不熟悉行銷方法,怎麼辦?於是,縣長楊鎮浯親自入鏡拍攝振興券宣導短片,「您加碼給消費者優惠,縣府幫您宣傳助商機」;縣府工商業務單位也提供免費美編設計及卡片印製,「讓您貨銷出去,三倍券、振興券通通收進來。」
縣府建設處說明指出,發現金未必完全能用在刺激消費,若發兩千元消費券,效益就只有兩千元,無法產生外溢及消費加乘效果。而且,金門情形特殊,與在地沒有血緣連結的非常住人口多,如果直接發現金消費券,政府想要振興地區經濟的美意會打折!
縣府表示,金門1+1振興券三大特色:(1)、金好領;7月17日至7月19日,攜帶身分證+印章+現金2000元即可領取。三等親代領:三親等只需攜帶(代領者之身分證、私章、現金2000元)。(2)、金好用:可以買機票、家電、特產、餐廳、手機、制服、補習班、安親班、美髮、書店、加油、金酒等;金門商家、攤販皆可使用。(3)、金好康:地區商家陸續推出加碼優惠,滿千折百、買十送一、超值商品、金酒套餐等等,金酒公司更推出超豐富的抽獎活動,把錢變大!
至於怎麼花金門振興券最好?建設處說就看我們生活上需要什麼、要買什麼、有沒有要送禮等,像是美食餐廳、旅遊住宿、百貨商圈、老街商店、傳統市場、在地小吃、特產商店都可用;且商家收券後可再拿券出去消費,不需急著去核銷兌付,可以拿去補貨、拿去消費,讓金門地區的錢流動起來。
為活絡地方產業經濟,短期內提升內需消費氛圍,金門縣政府訂定「金門縣政府促進經濟振興券補助實施計畫」,以金門縣14萬設籍民眾為施行對象,發放「金門縣1+1振興券」。縣府建設處也表示,最近很多地區商家陸續推出加碼優惠,大家可以想想如何使用,讓振興券的使用更加划算!希望透過制度上的設計,讓政策能帶給民眾最大的效益,並改善地區商家經濟收益。
金門1+1振興券的領取資格、領取內容、領取地點及時間、領取方式及所需文件,分別披露如后:(一)、領取資格:在109年6月23日設籍於金門縣人口(不含通緝犯及設籍於戶政單位人口)。(二)、領取內容:以現金新臺幣2,000元換取一份價值新臺幣4,000元1+1振興券(單張票券面額新臺幣500元,共計8張)。(三)、領取地點及時間:一、發放-請於109年7月17日(五)至19日(日)早上8:00~下午17:30至各村里發放處領取。(實際時間及地點依各村里通知單為準)。二、補領-請於109年7月29日(三)至31日(五)早上8:00~下午17:30至各鄉鎮公所領取。(四)、領取方式及所需文件:(1)、親領:本人身分證及私章。(2)、代領(限三親等內親屬):代領人身分證、代領人私章。
縣府補充說明:(1)、設籍金門縣並領取中央補助之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人戶及特境補助等補助之民眾,直接由鄉鎮公所社會課聯繫領取每人新臺幣2,000元振興券,其中行動不便者由各鄉鎮公所發送(同時符合二項以上資格者,不得重複受領)。(2)、行動不便之獨居老人得委由村里長代領轉發。(3)、金門大學、銘傳大學在籍學生得展延至九月開學後領取,相關發放細節另行周知。
縣府亦提醒應注意事項:1、於前述期限內仍未領取者,視同棄權,補助金悉數解繳公庫,不得異議。2、請現場清點票券數量,離開發放處後恕不補發。3、若事後發現代領不符三等親屬資格、虛假偽造情事將依法究責。
金門情形特殊,設戶籍但沒住在金門的人口不少(俗稱幽靈人口),為了要讓縣庫的錢好好運用,不濫發,所以才限定只有三親等內才能代領。縣府建設處指出「代領三親等規定」係考慮到鄉親在公告發放的這段時間可能有些其他規劃而無法到現場去領取,所以鄉親可以委託三親等親屬代為領取,要請代領的人攜帶代領人本人身分證正本及私章,由現場核發人員先確認身分符合於109年6月23日前設籍於金門縣的這個條件,以代領人的私章,核章於委託親屬的簽收格。若委託與代領者非同戶籍者,請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或委託人身分證影本現場佐證,可以縮短排隊時間,使領取流程更順暢!
縣府建設處表示,三親等相關資訊公布在縣政府官網1+1振興券專區,基本上這個依據民法等相關規定所列出的親等關係表,已經替代領人想好可以協助領取票券的親屬有哪些。縣府建設處提醒民眾,若未受他人委託領取,而自行書立切結書載明受託領取之意思,並執意向各鄉鎮村、里辦公處領取振興券,有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4條)及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虞,在民事上有民法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及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之問題。
今天是金門1+1振興券首發日,使用規則為公司或商業登記在金門的業者,自109年7月17日~12月31日前,金門全部的商家、攤販,都可以流通!但振興券不可換現金、找零、儲值;不可交稅、罰單、 規費、信用卡費、國民年金;不可買菸品、保單、股票、禮券。(更多詳細規範請至「1+1振興券專區」,若有疑問請洽詢金門縣政府「1+1振興券專區」網站,電話:1999或建設處專線(082)326204。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