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專人協助農友申請小麥災損救助

金沙鎮公所於一樓服務台設置「小麥災損救助收件區」服務鄉親,鎮長吳有家也到場關心農友申請及公所收件情形,並籲請鄉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及送件,並且務必落實相關防疫規範。(陳麗妤攝)
110年度3-4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原自5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因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影響,延長受理至6月21日止,金沙鎮公所配合國內三級警戒防疫,於一樓服務台設置「小麥災損救助收件區」服務鄉親。鎮長吳有家到場關心農友送件及公所收件情形,呼籲鄉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申請。金沙鎮公所5月29、5月30日照常受理,6月之例假日如有申請需求可先電話預約或洽詢,352150轉227,農觀課。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日前指出,由於受氣候持續乾旱暨降雨量不足,今年小麥多屬於無結穗的「空包彈」,農友災損嚴重。縣府向農委會爭取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業經農糧署北區分署、桃園改良場於5月4日抵金實際勘災後,農委會公告金門小麥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符合申請者每公頃將補助1萬6千元之救助金。
而110年度3-4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原訂自5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由農民向受災地公所提出申請,民眾可以於5月31日止電話提出申請並於6月4日止完成補件。因近期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全國防疫三級警戒,故此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收件受理時間延長至6月21日,且增加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申請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敬請農友留意申請時間。
金沙鎮公所表示,公所因應全國防疫三級警戒,17日起洽公民眾,非必要者一律不入內,統一於一樓便民中心洽辦各項業務。110年度3-4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自5月20日起受理,為服務鄉親公所也於一樓便民中心設置「小麥災損救助收件區」,由專人提供服務,依統計連日來計有20多位民眾提出申請。
金沙鎮鎮長吳有家到現場關心農友申請以及公所受理作業情形,除了關心農友後續農作情形,也呼籲鄉親落實防疫工作。此外,也提醒工作人員留意農友送件時的狀況並適時提供服務及協助,讓農友能夠順利申請。而雖然農友感嘆「政府錢難請」,但也只能備齊應備文書,依序完成送件,希望多少能補貼損失。
金沙鎮公所表示,110年度3-4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原受理時間為5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受理收件時間延長至6月21日,且增加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申請方式,逾期不予受理。為服務鄉親,5月29日及5月30日兩例假日照常受理,另外,6月份例假日,鄉親如有申請需求,可電話先洽詢或預約。
金沙鎮公所也指出,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5月19日農糧字第1101036888號公告,辦理「110年度3-4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因應疫情金沙鎮公所於一樓便民中心設置「小麥災損救助收件區」服務鄉親,提醒鄉親配合量測額溫、手部消毒及實名制登錄。
金沙鎮公所也說明,依據農委會公告,金門小麥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救助項目為小麥,救助額度每公頃1萬6,000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2、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3、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金沙鎮公所也提醒鎮內有意提出申請之鄉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及繳交下列應備文書:(一)申請書、身分證、存款簿及印章。(二)土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土地登記簿謄本、如為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應再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可向公所索取)等合法經營權證明文件。
金沙鎮公所也指出,申請書可至金沙鎮公所網頁下載,網址為https://kinsha.kinmen.gov.tw/News_Content.aspx。鄉親如有相關疑義,可以電洽352150轉227向農業觀光課查詢,並籲請前往公所洽辦之民眾落實各項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