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會報 開第三次定期會議
金門縣災害防救會報於昨日舉行一一二年第三次定期會議,由副縣長李文良主持,中央駐金及地區軍政三十餘單位人員參加,共同討論制定金門縣各單位風災災害防救標準作業流程及工作會報內容,以及核定金門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並對今後災害防救提出建議,俾利災時能齊心協力動員救災,以保護鄉親的財產與生命安全。
此次的災害防救會報定期會議於昨天下午二時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出席單位包括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第九海巡隊、第九岸巡隊、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氣象站、金門航空站、金門監理站、台電金門區處、中華電信(股)、民政處、財政處、建設處、教育處、工務處、觀光處、社會處、行政處、主計處、人事處、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金門酒廠、自來水廠、車船處、港務處、林務所、養工所與各鄉鎮公所參加與會。
李文良表示,災害防救不外做好萬全相關準備,若一旦遇到災害時,才會彙整各方有效可用的資源,以做災害防救工作。同時,他指出颱風不一定每年來或在隔年來,但承辦業務人員會調整及職務也會調整,如此災害防救經驗或能量未能繼續保持下去,恐影響防救災工作,如果將其製成SOP或檢核事項表,不管誰接任該職務,都可依SOP或檢核表做一個檢視,如此就可知道防颱準備工作做到何種程度。
各單位在會中提出風災災害防救標準作業流程及討論,讓整個災害防救標準作業流程更為完整,李文良也指出在防救災時,能集可用資源,本著同島一命理念,相互支援,在平常要做最壞的設想,但要做最好準備,才能充裕做好救災能量。
台電五年期配電強韌計畫
台電金門區處於會議提出工作會報告指出,台電金門區處針對天然災害搶修作業流程每年一月召開非常災害預防工作計劃,逐一檢討歷年災情,確實檢討配電線路供電弱點,每年四月非常災害預防會議,檢討計劃執行成效,並於汛前辦理教育訓練,五月辦理非常災害防救演練。
金門區處在發生非常災害期間依颱風災害前整備作業,備妥搶修材料、車輛、機具設備及盤點可投入搶修人力,第一時間即投入救災搶修作業。若研判災情金門區處搶修量能不足,即刻啟動台灣本島支援機制,於風災前將所需支援人、物力提前到位,以應災後快速復電。
為減少配電線路因風災損毀,影響地區供電,金門區處已規劃五年期配電強韌計畫,包含地區供電線路弱點下地規劃案,如環島北路(金寧│金沙段)下地工程、環島南路下地工程等,陸續於一一三年啟動工程施作,並管控追蹤工程進度,強化地區供電網。
二十個單位提報標準流程
在提案討論議程中,首先討論制定金門縣各單位風災災害防救標準作業流程及工作會報內容,消防局說明係今年九月四日召開「海葵颱風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工作會報」,副縣長李文良指示各進駐應變中心單位制定標準作業流程,以完善風災整備應變工作執行項目,同時避免承辦人業務調整時,可檢視標準作業流程資料,防範應變工作發生疏漏情事。經函請本縣風災應變局、處、室共計二十個單位,提報所屬標準作業流程及工作會報內容,讓災害防救標準作業流程更臻完善。
今年已有四個颱風,李文良表示,防救災SOP或檢核表是一個滾動式的,在討論後若可行就製定下來,未來若有需要,可逐步增加,承辦單位在颱風來時就可發佈給各單位做檢核及回報,如此就不會掛一漏萬,防救災始可更有效率。
修訂金門縣災害防救計畫
有關討論核定「金門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草案)」提案,消防局說明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二十條暨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每二年應依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檢討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金門縣前次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修訂作業係於一一○年辦理,依規定期程今年度應再次辦理修訂作業。
消防局表示,該案自今年六月啟動修訂程序,計畫草案於八月十四日函請金門縣各災害防救機關提供修正意見,復經於九月廿三日函送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初審,復經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經函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審閱後,提供相關意見,供本計畫參酌修正文字說明內容,以完善災害防救各面向工作。
李文良認為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為執行災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含括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各階段的工作。同時,他指出風災是自然災害中常見且大範圍破壞性的一種災害,不僅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威脅,還對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建立和實施有效的風災應變標準作業程序至關重要。
此外,災害防救是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施政主軸,會報做為平臺相當重要,整合縣府、國軍、事業單位等本縣救災能量,可以透過會議研討凝聚災防工作的共識,並且使各單位更加熟悉自身業管工作及協調聯繫管道,以利災時能齊心協力動員救災。
李文良希望各單位以同島一命理念,在災害發生時不分你我,共同保護我們鄉親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