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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危及金門話 文化局籲請拯救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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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危及金門話 文化局籲請拯救

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危及金門話 文化局籲請拯救

拯救金門話!有關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全面檢視並修正對外使用之國家語言名稱一案,金門縣文化局表示,此舉會滅絕金門無形文化資產《金門話》;應先有完整配套措施,勿以多數暴力欺凌少數。
金門縣文化局就拯救金門話指出:
一、「金門地區本土語言名稱之書面用語請使用『金門話』或維持『閩南語』,不宜以『臺灣台語』涵蓋稱之。」,茲說明如下:
(一)查「國家語言發展法」第3條: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金門與馬祖地區本土語言均仍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自應積極進行復振與使用。
(二)復查「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有關國家語言名稱使用說明揭示:應衡量「族群和諧」、「尊重各族群語言使用習慣」及「合理的調整語言使用稱謂」等議題。馬祖地區使用之本土語言得以「馬祖語」、「閩東語」稱呼,金門地區亦應尊重該族群語言使用習慣(族群自稱),得以「金門話」、「閩南語」稱呼,不宜以「臺灣台語」涵蓋稱之。
(三)另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課程綱要基本理念……,以尊重語言人權與保障文化多樣性,落實閩南語文復振、傳承與創新為宗旨,建立自我認同的價值觀。地方語言名稱若參採地域概念,金門地區本土語言更應以「金門話」、「閩南語」稱呼,以免造成孩子學習本土語言的自我認同衝突與混淆。
(四)金門日報112年3月30日第4版報導地方民意對金門母語可能被中央忽視的關切:「金門話」是獨特的「閩南語」,而非「台灣閩南語」,更非「台灣台語」,針對中央政府將金門母語消失在「本土語言」之列,金門縣議會疾呼中央勿將金門與台灣切割,並呼籲中央政府將「金門話」納入本土語言。(金門日報即時新聞連結網址: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553306/)。
二、關於「金門話」語言平權實現之事宜,金門縣目前與中央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以爭取相應支持。金門縣不同意透過核定直接影響族群語言的保護與發展。同時,金門縣期待中央持續承擔保護無形文化資產的責任,並保留地方無形文化資產發展的空間,協助金門地區孩童建立符合其自我認同的學習環境。
三、另外,茲就金門縣所轄烏坵鄉的本土語文為「烏坵話」、「莆仙語」,請中央一併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範疇。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首創推出金門話基本詞彙,詳情請見連結:https://cabkc.kinmen.gov.tw/information?uid=26&pid=5654,歡迎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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