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蕭顯傳、蕭顯紀2洋樓 26日辦說明會

縣定古蹟蕭顯傳洋樓、蕭顯紀洋樓修復及再利用,文化局將辦說明會。(金門縣文化局提供)

縣定古蹟蕭顯傳洋樓、蕭顯紀洋樓修復及再利用,文化局將辦說明會。(金門縣文化局提供)
金門縣定古蹟東蕭蕭顯傳洋樓、蕭顯紀洋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金門縣文化局將舉辦地方說明會,敬邀各方參與。
由金門縣文化局主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的「金門縣定古蹟東蕭蕭顯傳洋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與「金門縣定古蹟東蕭蕭顯紀洋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將於7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在金沙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地方說明會。金門縣文化局誠摯邀請關心兩幢洋樓發展的在地居民與各界人士共同參與。
蕭顯傳洋樓與蕭顯紀洋樓坐落於東蕭聚落入口處,為金門少見的洋樓建築群。蕭顯傳於清光緒年間赴新加坡投身航運業,致富後返鄉興建洋樓;1925年洋樓落成後,蕭顯傳本人曾返鄉短暫居住,之後再度南下新加坡經商,洋樓則託付鄉人代管。1949年國軍進駐金門後,蕭顯傳洋樓為國軍徵用,直至1989年才將洋樓使用與管理權還給蕭家後人。
蕭顯紀同樣於清末出洋謀生,並在菲律賓依里岸經營椰子等相關生意致富。事業有成的蕭顯紀不忘故里,見堂兄蕭顯傳在村內興建洋樓後,亦在東蕭蓋了第二棟洋樓。兩幢洋樓比鄰而居、建築形制相似,蕭顯傳洋樓外部裝飾華麗、蕭顯紀洋樓則相對樸實。
基於兩幢洋樓高度的歷史與藝術價值,金門縣政府於民國103年11月3日公告兩幢洋樓為歷史建築;民國108年1月16日公告指定為古蹟。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開,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為進一步落實公民參與,計畫主持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江柏煒教授將於活動當日,說明兩幢洋樓後續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方向,並廣邀各界提出建議。期盼在尊重古蹟與歷史的基礎上,共同帶動東蕭與周邊聚落的觀光及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