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大厝夏興陳鴻佐古厝經指定為縣定古蹟

金門縣政府於113年8月21日公告指定「夏興陳鴻佐古厝」為本縣古蹟。(金門縣文化局提供)
金門縣政府於113年8月21日公告指定「夏興陳鴻佐古厝」為本縣古蹟。其位置地址在金門縣金湖鎮夏興27號,古蹟本體為三落大厝加右突規帶牆規。
「夏興陳鴻佐古厝」經指定為縣定古蹟,指定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本棟建築興建於19世紀晚期,整體格局與風貌完成於20世紀初期。為下坑聚落(今夏興)中,清代傳統建築的重要代表之一,其建築空間的生產、建築美學的實踐與建築生命史的發展脈絡,與金門近代獨特的歷史格局緊密鑲嵌。
本建築裝飾豐富而細膩,其中尤以集中在前落榻受正立面和內部楣枋處的彩繪裝飾,以及遍佈建築各處的木雕之成就最為出色。前者可見者除了水車堵部位以金門特有之「子婿燈」為題材、表現出濃厚地方特色的彩繪裝飾外,內部楣枋彩繪為金門少見之描金畫,更是顯現出本宅第建造時在裝飾性與美感表現上的企圖心。
「夏興陳鴻佐古厝」可見之木雕為數甚多,且裝飾位置、題材、雕刻技法各異,使建築的視覺趣味與裝飾性表現極為豐富。例如前落、中落木作門扇之頂板和格心多採「內枝外葉」之透雕技法呈現。位於正廳之祖龕則為本建築木雕工藝中最為繁複精緻者,其楣枋處之「郭子儀拜壽」連環敘事場景,更是體現出匠師之技術水準與美學素養。
除此之外,本建築之木雕裝飾中偶亦可見如「大象銜花」等金門本地民居建築中較少見的裝飾母題。以上種種,賦予本建築在視覺文化、裝飾藝術與營造技術等層次上可觀之意義,並由此體現出本案之藝術價值。
此外,本建築曾歷經日軍、國軍之進駐與佔用,銘刻了兩個時代的空間記憶。同時,熱心地方事務、宗族發展的陳氏子弟,長期不斷透過僑匯給予夏興聚落與金門陳氏宗族各種支持,不但讓陳氏一家在地方享有盛名,其祖宅也與人物的行止一同被寫入、保存在聚落人士與地方社會的集體記憶之中。
二、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本建築自19世紀晚期初建以來,於1906年進行大規模整修與擴建時,即已底定今日所見之空間格局與建築風貌。即便日後經歷過日軍佔據、軍管時期的部隊占用與砲火攻擊損傷,整體結構、材料、形式、裝飾細節等部分卻並未遭到顯著的破壞,建物保存狀況堪稱良好。
而以初始二落大厝後期增建第三落及再加建右突規帶牆規之格局,空間規模宏大為金門少見,且建築整體裝飾豐富多樣,故在物質性、美學實踐、外觀風貌上均留存了晚清時期金門傳統建築的種種美學實踐與設計思維,別具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