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合辦場所主人性騷防治教育

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 (社會處提供)
為落實場所主人法定防治責任,提升場所主人遇到性騷擾事件的處理能力,建構友善第三人及維護友善環境,杜絕性騷擾。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並與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合力辦理「友善環境做伙來——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
社會處處長黃雅芬表達主管機關對性騷擾防治議題的重視,並邀請本縣各場所主人一同成為友善第三人,面對場域發生性騷擾事件時能夠適時伸出援手,給予協助,共同建構友善安全環境。
主講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性別友善職場計畫劉容任顧問,劉顧問從參與者對me too運動之想法開始談起,並輔以近期時事、實際案例甚或是電視劇等素材談論性別意識、處理過程常見迷思或錯誤模式,以期達到提升性別平權與性騷擾防治意識,與強化當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時的因應能力,包含性騷擾事件發生前、中、後應採取之措施。
主講者表示,根據實務經驗顯示,許多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常因第一時間缺乏適當的處理與回應,導致受害者二度傷害,甚至噤聲不言,無法獲得正義。場所主人作為空間的管理者與責任者,扮演著關鍵角色。不僅需具備對性騷擾事件的正確認識,更應建立清晰明確的處置流程與通報機制,讓所有進入場域的民眾在發生不當行為時,知道可以求助何人、透過何種方式處理,避免事件擴大或遭到掩蓋。
此外,推動性別友善環境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業或組織社會責任的具體展現。透過教育訓練強化場所主人的敏感度與應對力,有助於提升整體場域的形象與公信力,也能進一步凝聚社區對性別平等的共識與支持。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期盼藉由此次與中央單位及專業基金會的合作,讓更多在地業者、組織單位及相關從業人員,真正理解「友善第三人」的角色價值,攜手落實性騷擾零容忍的社會目標。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申訴統計,逾五成事件發生於公眾場所,如大眾運輸工具、休閒娛樂場所、百貨商場、醫療院所等。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明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採取預防措施與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以防治性騷擾行為。
社會處表示,性騷擾防治工作針對不同年齡層與性別族群,規劃多元宣導與教育方案,推動性別平等觀念向下扎根。社會處除積極辦理校園、職場、公部門等專業領域的性騷擾防治訓練外,也透過社區講座、文宣品發送及媒體資源擴散等方式,強化民眾對性騷擾的辨識力與自我保護意識,期能逐步建立社會對性別尊重的集體認知與行動準則。
此外,針對申訴個案,將依據相關法規啟動處理機制,協助事件調查與處置,同時結合心理諮商、法律協助等資源,給予完整支持服務。社會處強調,「防治性騷擾不是一時的口號,而是制度與文化的結合」,唯有持續深化各方參與與社會對話,才能真正營造一個讓每個人都感到尊重與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