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深對國民法官制度的信任 地方法院辦說明會

地方法院於西門里宏德宮前舉辦「國民法官安心審判一起守護說明會」。(莊煥寧攝)
為推廣國民法官制度、加深民眾對司法審判的理解與信任,金門地方法院日前在金城鎮西門里鳳翔社區宏德宮前舉辦「國民法官安心審判一起守護說明會」。說明會由法官助理何宗錫偕同書記官張梨香、林詮智進行深入講解,吸引鳳翔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蔡宗儒及五、六十位社區居民參與,現場反應熱烈、互動踴躍。
何宗錫表示,國民法官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引入民眾的多元經驗與常識參與重大刑案的審判,並不要求具備法律專業。透過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組法庭,促進多元觀點交融,期望審判結果更貼近民意,也兼顧法律正義。
他指出,審理案件時,合議庭由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適用範圍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案件,像是酒駕致死、家暴殺人等皆屬適用範圍,惟少年案件與毒品案件則不在其列。
說明會中也提醒民眾,並非所有案件皆須由國民法官參與,如案件過於複雜、或有安全疑慮等,法院可裁定不採用該制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3歲並居住轄區超過四個月者,有機會被選任為國民法官。不過曾受刑罰、有特定職業身分如法官、軍警、總統等,或與案件當事人具特定關係者,則不具資格。若年滿70歲、為在學學生或有家庭因素等,也可依法申請免除義務。
為保障國民法官的參與安全與權益,制度明定包括提供公假、補貼日費與旅費、保護個資及人身安全等規範,禁止任何人非法接觸、洩漏資料或干擾審判程序。法院亦將協助國民法官充分理解審判流程,確保其能自由表達意見、獨立判斷。
在審理過程中,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裁定被告是否有罪及量刑。有罪判決需三分之二以上合議庭成員同意,且必須包含至少一名國民法官與一名職業法官的同意票。量刑決定則依多數決原則,死刑須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若未能形成過半意見,則依對被告最不利的意見作為基準判決。
整場說明會以淺顯易懂的語言進行,並開放問答互動,幫助社區居民釐清制度細節,深化對司法參與機制的認識。
金門地方法院表示,希望透過此類面對面的宣導活動,讓民眾更了解司法制度如何保障公平審判,並鼓勵全民共同守護司法正義,讓審判更加貼近人民生活與價值觀,進而提升對司法體系的信賴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