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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廉反貪貴在共識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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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日前召開首次「廉政工作會報」,由李炷烽縣長躬親主持,出席人員除應聘委員外,縣府各局室主管全部與會。發言熱烈,獻替尤多,此對推動縣政而言,自是一大助力。
廉政工作,長期以來,深受重視,中外皆然。此次會報同時聽取政風室年來工作成效報告,並通過「金門縣政風白皮書」等提案,一致咸表應行透過教育宣導,全面推廣,不折不扣,落實執行。
所謂「政風白皮書」,即是政風組織與業務職掌等事項,重點包括「防止不法」、「檢肅貪瀆」、「法令宣導」、「預期目標」四大工作具體作法。全文經在地區平面媒體連載刊出,期使社會大眾了解,政風工作有異人事查核,既換湯也換藥,至盼祛除刻板印象,得到鄉親全力支持。
其實「倡廉與反貪」,乃一體之兩面,而與「興利除弊」,異字同義,並無二致。
馬英九總統擔任法務部長任內,強調「檢察、調查、政風」乃「鐵三角」之關係。各有職權,相輔相成。共同為「端正政風,澄清吏治」作出最大貢獻。促使公務員人人潔身自愛,奉公守法,不敢貪、不能貪、而也不必貪,弊絕風清。
過去八年,政客玩法,上不正,則下歪,貪污瀆職,不絕於耳,影響所及,民心向背。新政府致力「倡廉反貪」,堪稱明智之舉,至盼建立機制,達成共識,卒免半途而廢,徒勞而無功。
此前法務部訂頒「公務員生活倫理規範」,函囑各級政府務必貫徹執行,藉以蔚成風尚。時屆週年,此期間執行成效究竟如何?所見所聞,評價兩極。蓋無強制性,且無具體罰則,徒法不足以自行,難收「懲前毖後」功效。
又如近期檢調機關偵辦軍政人員涉貪案件,則曾發現高層公僕,我行我素,明目張膽,違悖規範,收受商人饋贈超值物品,顯示既有督導考核制度日漸鬆散,教育與要求猶有不足,亡羊補牢,亟待深入檢討加強改進。
再就現行政風工作體制及努力方向,提供幾點淺見與看法,以供參考:
一、政府於各級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置政風機構,此舉旨在彰顯「倡廉反貪」之決心,毋庸置疑。而在工作執行上,政風人員即是機關首長政風特業幕僚。集「計劃」與「執行」於一身,任重道遠。對內秉持「預防為主」、「肅貪為輔」、「服務為先」、「立場不變」之原則,依法行政。對外協調配合,做該做的事,說該說之話。為服務團隊分勞分憂,為去「蕪」存「菁」盡心竭力,克盡職責。
二、由於政風機構組織與員額編制,受到政府人事精簡政策所限,人少事繁,案牘勞形,既無時間經常深入基層,探求民瘼民隱,亦無直屬人力可資靈活運用,充分下情上達,因而顧此失彼,儘管勞怨不辭,甘苦備嚐,力有不逮,每有壯志難伸之憾。對此需要「拉力」與鼓勵,有「動力」就有「衝力」,不斷向前邁進。
三、就事論事,各級機關人事與主計部門,其和政風機構同樣居於「倡廉反貪」關鍵地位,祇要各機關主官主管,切實貫徹所屬員工平日工作生活考核制度,針對各種經費申請、撥付、採購、查驗,報銷諸程序,嚴密進行把關,必能「見微知著,防微杜漸」,及時妥作處理,減少無謂浪費,防止可能違法亂紀之情事發生。
四、換言之,政風與人事、主計也是「三角關係」,應該密切協調,合作無間,為「倡廉與反貪」與促進機關內部團結與進步而努力,從而提高行政效率,讓縣民得到較優質生活空間。
五、教育為庶政之母,有關政風法令宣教工作,亟須賡續不斷,週而復始推動實施。檢討當前政風工作,面臨「人員少」、「責任大」、「理想高」三大困境,欲期達到「理想高」之預期目標,誠非容易。職是之故,爭取「助力」與「推力」最為重要,果能達成共識與落實,相信「倡廉反貪」必有立竿見影之效,反之,再多法令規章,亦難竟其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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