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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閩南建築專用區陽明地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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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門特定區計畫「閩南建築專用區-陽明地區」,先期評估與規劃報告出爐,獲得與會審查委員認同與支持,希望構成新另類閩南建築,且成為金門東島地方重鎮,帶動觀光與繁榮。由於此案是金門重大建宅之案,我們願對此申論淺議。
在此「是建築風景的創造,亦是心靈沉澱的養生場域」二代宅時代,人們重視的是採光、視野、美學、動線、機能及綠化,與源於朱子「存天理,去人欲」所衍生的過度重視隱諱、私密乃至通風極度不良之小欞窗、窄門戶之閩南建築,是否與今日之需求相背呢?千萬別重蹈當年台灣「國宅」之覆轍,徒留一些乏人問津的建物,或供人憑弔的「博物館」。乃至因居民品質之問題,所謂的綠建築之集水區,屆時成為「汙水池」的案例。再者,必須弄清楚的是,這個建案到底是住宅或觀光區;因為住宅要求的是隱私,與觀光區是南轅北轍的,怎可混為一談呢?
若是金門日後推廣之現代住宅,則我們認為首先要釐清的觀念是:必須禮聘經過自由市場淬煉後之名建築師、建商來規劃,而不是藉助於一群紙上談兵之士,或等因奉此之公務部門,閉門造車,重踏當年國宅之敗例。而縣府所要把關、且應積極介入的應是下列方針,且應立法永續之:
一、協助土地取得、外環道路、生活機能之建構,尤其是應效高美館等先進社區例子,立法規定社區之住民,不得私自破壞相關地景,諸如道路、通道週遭建物均應內縮三公尺,植栽規定之林木花卉;所有經過建築師工藝美學規劃建造之建物,住民均不得私自加蓋、改裝,乃至鐵窗之形式均有統一規定;所有綠化之草坪、植栽等均視為公物,不得移除、更易,甚至改種其他作物等,這才是公部門應做之事,為了確保品質,應要求住戶購買時,必須簽訂住戶公約,遵守這些相關約定、繳交管理費,賦予管委會相對權限,以委管理保全公司管理之,並增加就業人口;且立法宜嚴!
二、基於草坪已經成為一個城市是否國際化的指標之一,因此必須向得標之建築師要求,新社區必須是一個以草坪為主、植栽為輔之社區;平坦地一律種草皮,不平地一律種原生木,且此種草坪、喬木必須是經過專業評估後最適宜之植木。再來是公共空間必須具有「園冶」之意象,凡屬於建物之露天空間、建物棟距等公共設施之規劃,應全面園冶美化之。
三、由於金門多霧,因此如何針對金門春霧多潮的先天環境,以現代科技及環保節能建築美學,研發出防潮除霧的金門現代化建築,縣府應要求得標之建築師,必須提出應有之因應方案。當然我們也肯定普世價值的綠建築。這是一項基於建築必須以舒適性、自然性,以調和健康、環保為理念的建築美學。
「外則以素簡設計意念,透過系列色彩建材及親水端景,枝枒勁奇的松影櫟葉,照出雋永的禪風意境;內則透過環保、科技、安全、便利、舒適的現代化設計,將天光雲影的自然景色納入」的社區,才是我們所需要的金門現代住宅。基此,應向全世界歷經自由市場淬煉後之建築大師、建商招商規劃,切不可閉門造車,付之於一些外行、乃至品牌、實務待商榷之人士,如此才是金門新住宅能否邁向全球化之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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