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主計審計功能有助落實廉政工作
監察院核定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於元月一日成立,並於日前隆重舉行揭牌儀式,正式展開運作,對金門地區而言,不啻是件大事,別具一番意義。
回顧過去,由於金門位處前線,實施軍事管理,履行戰地政務制度,置重點於(管、教、養、衛)四大施政方針,既要積極備戰,又要兼顧民生,因而軍事第一,民生為先,在黨政軍一元領導之下,各級行政組織架構,有別於「地方自治」,諸如以行政命令,設置縣政諮詢代表會,遴聘縣政諮詢代表,取代縣議會,反映民意需求,鄉鎮及村里長,一律遴選派用,非常時期,非常作法,隨著時空推移,茲已恢復常態,代表發展進步。
就以離島縣市政府審計業務為例,早期一度授權地方政府主計部門代辦,即由主計人員中遴選妥員辦理審計業務,其後則予移轉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監察室代辦代審,由於人力與專業之不足,功能不如預期,則使其間也有審計機關巡審與抽查規定措施,也因交通不便,時間有限,來去匆匆,實際效果,不臻理想。迨後福建省審計處成立,而又改由台灣南北部審計機關代審,惟以累積會計報告及原始憑證必須飄洋過海運送,曠日廢時,大費周章,協調接洽,多所不便,如今步入正軌,於金門成立審計專責機構,不惟有助加強地方審計業務之推展,而也有助於建立財務秩序與財務之效能。
或許一般人並不全然了解審計工作之精神與功能內涵重點,則使在職資深公僕,亦復如斯,未必盡然知其全貌,僅就組織體系而言,審計部隸屬於監察院,監察委員職司風憲,澄清吏治之重責大任,而審計部主管全國各級政府審計工作,則是監察院主要業務職掌之一,其與主計工作猶如連體嬰,乃一體之兩面,按主計部門,負責政府總預算之分配,支出控管,旨在貫徹「量入為出」,做好把關,要求各級機關學校秉持「該用則用,當省則省」之原則,撙節開支,杜絕浪費,其與審計工作相輔而相成,互動合作,目的一致,旨在維護政府財務秩序,同樣負有「防弊」之責任。所不同者,主計初審在先,審計複審在後,先後連線密切配合,則也「防貪」也。
倘若僅就審計工作而言,此項工作,任務艱鉅,全部重點,置於事後審查,如同政府機關研考部門,既要了解施政計劃結合經費預算是否妥當落實,也要查察公款支出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與「公款法用」之規定,如此環環相扣,期能見微知著,深入發掘缺失,進而透過協調、溝通諸服務方式,要求誠實敘述理由,若僅單純涉及行政作業瑕疵,多採督導檢討加強改進,以杜造次;反之,則會秉於職權,遂行糾舉,剔除不當支出,或移請權責機關逕行懲處,重大如涉及不法者,則會依法予以移送檢調機關或政風機構調查究辦,故而審計與主計人員在「防弊肅貪」工作方面,猶如政風機構人員一般,扮演著主要關鍵角色,任重而道遠,無可諉卸。
清廉執政,國之大計,弊絕風清,乃施政終極目標。茲此金門審計室成立,漫漫「委辦、代辦、巡審、抽查」艱辛歲月從而終結。取而代之即是「新人新政、專業服務」,自此審計在地駐審工作,於焉開始,除特申表祝賀之忱,而也期待發揮高度審計功效,促使整體廉政工作益臻落實,是所至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