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通配套構建瑰麗明天﹗
立法院趕在端午節前夕,送給離島居民一個大禮,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離島居民往來台灣本島的交通費用,中央政府至少須補助三成。九十八年修正的民航法給予連江縣居民三成、澎湖七美、望安及台東綠島、蘭嶼四成的機票補助;澎湖、金門之居民僅補助二成。為公平起見,無盟黨團提案修法,要求各離島居民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費,應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且不得低於三成。
此一消息對鄉親而言,自然是好事一件;畢竟減少本離島間的交通成本,對所有離島居民而言,都是儉省荷包的實質利益。然而,在這個有利政策的背後,似還有些配套性的議題及措施,值得我們深究與省思。
其一,補貼的必要性。對於本島居民而言,距離再遠,總有到達的方式;但對離島而言,幾天的霧鎖,就能令離島成為隔絕之境。這樣的差異,不僅止反映在地理上,更多的因素在於,因為基礎交通建設的不足,形成根本上的差異對待。《離島建設條例》開宗明義指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為其立法意旨。事實上,我們也理解,真要達到本離島間的無縫接軌,有其實質的困難;單是「醫療」一項,便是醒目而難以跨越的界線。是以,對於離島機票的補助,應只是離島居民基本生存權利的一項指標,不論這個折扣是多少,都應該保有人民最基本的遷徙自由與權利;不論是以陸海空何種形式,離島更不能是一片被漠視的領域。
其二,購票的便利性。因為小三通的紅火,台金機位早已是一票難求;近期,各家航空公司針對金門航線均採行前三日需先預開入票的方式,以提高訂位的報到率;此一舉措雖有其正面意義,卻同樣的為出行的鄉親帶來困擾。諸如:網路購票無法實質體現離島居民票、旅行社代辦機能有限、市區缺乏購票點等。是以,在談提高對離島居民機票補貼的同時,我們也該認真的想想,如何提高出行的便利性?如果還是要跟團客去搶有限的機位,勞碌奔波的購票,甚而去賭那不測的風雲,那再多的補貼與折扣,都只能是空中閣樓!
其三,供需的充足性。離島對於尖峰或節慶時段的交通需求,通常是單向的;就航空公司而言,在商言商,賠錢的生意總沒人會搶著做。交通部自然可以用一些行政手段要求航空公司適度的配合,地方政府甚至願意補貼航空公司虧蝕的成本,總希望在本離島間構建出一條暢通的輸運線,但航機的調度總有個極限;欣喜的是,對此,縣府早和交通部、國防部達成必要的合作默契,必要時,調度客輪、軍機,都要保證離島居民的安全返抵。然而,機制?動的即時性、乘載的舒適性,以及運程的時效性等等,在在考驗著這些機制受歡迎的程度。如果我們不能讓每趟旅程充滿回憶與誘因,那就代表必需再創造更大供需雙贏的空間與利基。
當花蓮人群集北上,對政府怒吼:「公路塌、飛機少、火車難訂;我要交通權」的同時,離島居民或許已對「鎖島式」的交通麻痺到習以為常。如果我們真的指望離島能有富實發展的一日,完善、便捷的交通建設與配套,只是最必要的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