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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塑毒」應修法控管與宣導三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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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塑化劑風暴,月來如同滾雪球般,愈滾愈大,越滾越遠,由國內滾到國外,引起全國性緊張與恐慌,迄今已查緝一萬五仟多家販賣及通路業者,二萬多項產品下架,震撼真箇不小。
政府劍及履及,面對問題,即時由上而下,跨部會結合各級政府,秉持「加強發掘,深入追蹤,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四大原則,全面展開袪除「塑毒」行動,並由檢調機關針對首惡源頭廠家進行搜索偵辦,施以緊急處分,依法從重求刑,期以斬草除根,早日終結「塑毒」貽害。
所謂「塑毒」,事屬民生議題。惟以攸關社會大眾日常生活與身體健康,因而格外引人重視。其實問題早就發現,亦且存在已久,檢討責任,歷任執政者均難辭其咎責。民生議題亦不宜過度炒作,甚而變質而成政治話題,弄得人心浮動,社會不安。
當然,為人民健康守護把關,政府責無旁貸,天經地義,無可推卸。祇是事故既已發生,光說不練,如何濟事?目前當務之急,唯有群策群力,共謀亡羊補牢之計,藉杜來茲,方為上策。誠然不容政客見縫扎針,遇洞灌水,無謂浪費社會資源。
無可否認,「塑毒」品項多而且廣,舉凡運動飲料、果汁、果醬、保健食品,甚至化妝品等產品,幾乎已到無一倖免,甚至有大廠之知名產品亦名列其中,對於企業信譽,消費者之信心,乃至國家聲譽之影響,不可謂之不大。與其要求政府將這場塑毒風暴提昇到國安層級,不如全民密切配合,減少口水之辯,大家就事論事,分工合作,對準竅門,除「毒」務盡。在食品安全管理下工夫,以期正本清源。以下數點淺見,還望主管機關參考:
一、修法健全制度:茲此崇尚法制時代,講求「依法行政」,可知有關食品安全管理法令規章,早已具備據以執行,茲此全國衛生主管機關痛定思痛,主動針對實際需求提出加強修法並已獲得立法院審查通過,俟後頒布執行為時不晚,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最怕執法不力,控管鬆散,關卡失靈,治標也要治本,胥賴健全制度。
二、此次「塑毒」之發生,實則「黑心」業者,無視於政府法令規章,昧於良心道德,唯利是圖,以身試法,擅在食品飲料之中摻入有礙人體健康物料,凡此固可歸咎於黑心業者之不法行為應負刑責,而值得一提者,則是這場「波瀾壯闊」影響成千上萬家戶「塑毒」事件,卻是出自一位「摘奸發伏」,一絲不苟,嚴查真相楊姓女性檢驗職員,因其公正無私,依法行事,揭發毒蹤,使得此件已經危害人間數十年之「塑毒」事件公諸於世,可謂勞苦功高,勇者無敵,堪稱英雄,接受重獎表揚,實至名歸,當之無愧。但也是成為政府主管機關全體公僕自省努力之方向,面對黑心奸商,奉命唯謹,尤其不可懈怠。
三、宣導與執行至關重要,所謂執行,泛指督導、輔導與宣導三者必須並行不悖,如就「塑毒」而言,衛生主管機關對於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重大,既要落實為民做好健康把關,也要盡職輔導業者,依法進口、製造、送驗與販賣,倘若其間全程落實執行督導與輔導,認真遂行抽查與檢驗,則能發揮防微杜漸,促使業者正派經營,提昇業者自律與加強自我風險管理之能力,反之,一環脫鉤,弊病必然接踵而至,故而記取教訓,吸取經驗,何嘗不是公僕應再教育之課題。
四、再看金門縣衛生局,此次秉持縣長李沃士政策指示:全員會同有關單位執行「防塑」任務,表現積極,其間透過媒體進行問答式宣導,有助消費者做好自我安全管理,成效立竿見影,益見當前「防塑」力量在全民,需要「公權力」與「自然力」合二為一,兩者相輔相成,至盼再就「深度」與「廣度」持續進行,期以發揮事半功倍高度效果。
如果「塑毒」是危機,堅信政府必能展現應變能力,使之轉「危」為「安」,在此殷切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致力肅清「塑毒」源頭,打在七寸,一網打盡,再接再厲,加速完成一套嚴謹有效可行之法規來,對食品安全嚴加控管,並應要求廠商儘早自律澄清,全面加強宣導,只要全民響應拒買拒飲含有塑毒飲料食品,則風暴終將歸於平息,從而恢復全民對食品安全之自由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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