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弊貴在相互「教育」﹐肅貪首重依法「嚇阻」
報載:養工所前吳姓會計主任涉嫌舞弊,於其任內詐領業務費用多達新台幣數百萬元,事經檢調機關數月深入調查蒐證,日昨依法傳訊到案,認為吳嫌犯罪證據明顯,且有事實足以認有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串證之虞,爰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消息不脛而走,頓時成為地區街頭巷尾談論話題,檢調槓上開花,再度受到肯定。
本案發展至此,證諸:「雞卵密密也有縫,鋌而走險幹不得」。一般社會大眾,咸表並不意外。惟令人不解者,則是吳嫌身為資深會計人員,負有監察之責,何以知法犯法,越權行事?依照會計業務職掌劃分,應不兼辦本職以外工作業務,何以其有機會詐領業務經費,進而飽入私囊?難道是所謂「球員兼裁判」?既是專職會計主管,而又兼辦機關其他工作。其間過程真象究竟如何?致使主計「一條鞭」自毀武功,失去制衡功能。案情是否有向上發展之可能?凡此事屬檢調偵查職權,外界不宜多所臆測解讀,該「辦」免不了,蒙「冤」終必雪,相信檢調機關必會一本至公,慎查妥處,毋枉毋縱,明確作出交代。
隨著法務部廉政署正式成立掛牌,將與調查局並駕齊驅,雙向「貪贓枉法」宣戰,貫徹總統馬英九「依法行政」政策工作指示,做到讓公僕「不能貪、不敢貪」之要求。
政府肅貪決心堅定,毋庸置疑,且看全國檢調機關邇來積極表現,績效亮麗,其中犖犖大者計有:
一、偵辦「國安密帳」779萬美元弊案,依法提起公訴,看「證」不看人,公平公正,沒有例外。
二、針對全國涉弊署立醫院展開偵辦作為,逾半醫院主官、主任或經辦醫療器材採購人員不法事證明確,聲押偵辦。
三、偵辦林務局涉嫌利用推動離島造林工作機會官商勾結,集體舞弊,鐵證如山,一舉收押十六人,其中技正一人罪行重大,具體求刑三十年,澈底掃除林務局長年陋規沉,創下肅貪成果最新紀錄。
四、根絕包娼包賭積弊惡習,偵辦警察收賄不法,安定社會人心。
五、檢調聯手偵破貨櫃走私「K他命」毒品約近五百公斤,阻絕禍亂根源,造福社會人群。
六、查獲財政部關稅總局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貪污弊案,除關稅總局長引咎退休,副局長呂添財及有關海關人員及業者等十餘人聲押禁見法辦。
七、取締囤積居奇牟利,嚴辦不法廠商業者,穩定國內經濟。
八、檢調、衛生、消保、警政機關動員,全面執行取締含有「塑化劑」食品、飲料、果醬,維護社會大眾身心健康,究辦不法廠商業者,劍及履及,功效卓著。
頹風助長,人性使然,治本之道,非少數檢調人員所能竟其全功,貴在社會大眾共同負起教育、導正與糾舉之責任,否則難以發揮「防微杜漸」、「根絕不法」預期功效,因而如何袪除公務體系「因循敷衍,得過且過,隱忍姑息,公私不分」之偏差心態,已然成為「匡正政風」教育主題,至盼位居上位者,共同面對問題,落實人事管理與考核工作制度,留優汰劣,促使公僕「知法守法」,「循規蹈矩」,負責盡職,樹立威信,爭取最高榮譽。
有云:防弊是「行善」的,肅貪則是「積德」的。人人應有「正」念,不宜心存僥倖,台灣楊姓檢驗員揭發「塑化劑」有毒乙案,讓奸商與業者難逃法網,國人健康得到維護,檢調警政機關致力防弊、查毒、掃黃、除暴、肅貪工作,無一不在造福人群,試想倘若任令「毒品入侵」,後果何其嚴重?不惟害人害己,甚至可能動搖國本。如不持續掃除嚴懲,除惡務盡,社會何來安定?大家豈有幸福快樂?因而「行善積德」,亟需社會大眾之認同支持與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