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整體安維至關重要
──由莒光樓文物失竊談起
莒光樓陳列展示貴重文物失竊,不惟縣長李沃士高度重視,即時指示警局務必迅速破案。頓時各方矚目,成為新聞焦點,終在縣警局局長蔡蒼柏親自坐鎮指揮下,神探動員積極展開調查,結合科技器材與大量人力,按圖索驥,精準鎖定犯嫌,僅僅幾天時間,就與大陸公安聯手人贓俱獲,抓到大陸籍竊犯喬兆慶,依法究辦處理,誠然可慰故名將胡璉在天之靈,也對社會及家屬作出圓滿交代,印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值得擊掌肯定鼓勵。
警方迅速破案,堪稱好事一樁。惟也留下一些問題,亟需大家深入省思,兩岸三地往返人潮如鯽,有利帶動地方繁榮與發展,卻也不能忽略地區整體安全防護工作之執行,有安全則有保障,經濟才能順利發展,兩者必須相輔相成。
以此次竊案為例,喬犯作案過程約為時三分鐘,何以得能卸下上鎖展示櫥櫃之螺絲,使用工具如何取得?是隨身攜帶預謀犯案嗎?抑或保管現場所有?根據媒體報導,嫌犯係是首次赴台旅遊,隨團抵達金門莒光樓參觀,是順途也是最後一站,是否出自預謀與作案工具如何取得,自應切實查明釐清,俾供管理機關針對安全防護缺失謀求加強。換言之,本案發生於地區指標性歷史建築場所,每日出入參觀人潮川流不息,當天參觀團隊多達一仟餘眾,成員來自各方各地,難免混雜,緣此,任何情況都有可能隨時發生,特別是歸屬公部門列管之參觀處所,應將此次經驗教訓,進行深層檢討與策進。
所謂「安全防護」工作,範圍廣泛,概分「實體」與「心理」防護兩大部分,就「實體」方面細分,舉凡有礙一個地區,抑或機關社會大眾之生活與生命安全者,包括反滲透、反破壞、防火、防盜、防災、防止意外事故之發生,統可歸納於「實體」防護之範圍;事有專責,業有專精,屬於機關部分乃法務部廉政署所屬政風機構法定職掌,也是各級政府機關、事業機構及鄉鎮公所施政項目,有法可資依循,早有基礎,具見功能。祇因隨著時空改變而日趨式微或淡忘,茲此並非承平時期,沒有警覺,就有危險,政府各級機關平日安全防護工作,尤其不可輕忽省略。
持平而論,安全防護工作,即是利己又利人工作。無須高深學問或專門技術,人人應為,人人能為。只要大家秉持「時時警覺,處處留心、事事謹慎」三大原則,就能即時發現週遭可疑人、事、物,達到防患機先,消弭危安因素於無形。就事論事,影響深遠,付諸行動,即是貢獻。
茲此還需強調,安全防護,公眾事務也。縣長李沃士邇有指示:機關安全防護工作與委外保全事務,都應依照權責與分工切實檢討強化。孰是,在此建議縣政府政風機構依法行政,負起計劃、督導與執行全般責任,尤須全面加強宣導教育與要求,促使溫故知新,建立共識,讓制度可長可久。同時呼籲全體公僕與社會大眾,追求幸福快樂,貴在「安全」兩字,萬勿心存僥倖,大家共同實踐安全防護有關規定,將之納入日常生活之中實踐力行,算起總帳,穩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