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社會亂源停止爆料文化
針對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及貪瀆一案,近日名嘴一再爆料,指涉某位黨政高層「X先生」涉案,還比喻其內幕對馬政府之衝擊程度猶如一場「長崎原爆」。這場「爆料大戲」目前方興未艾,莫名遭影射者,自是困擾不已,而當初爆料的名嘴迄今拿不出半分證據,僅憑嘴上兩片唇,鬧得整個社會動盪不安。以此為例,說名嘴是社會亂源,恐怕並不為過。
每當媒體名嘴爆料,輿論往往為之沸騰。一時之間八卦當道,捕風捉影之說,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有政治企圖者,假借言論自由,運用爆料與黑函,製造政黨對立,社會階級對立,形塑人民對政府之不滿;機關團體之間,有人因挾怨報復,或為謀求個人名位而爆料或亂發黑函,意圖一己之私;個人因對官員的不滿,或向記者爆料,或以黑函、電話爆料,訴求在事件攤在陽光下企求獲得解決或平反;學生或家長同樣也可能因學校或老師的處置不公而爆料,使校園難以安寧。
在當前民主自由的社會環境下,多元的聲音有其正面作用,尤其用以警誡官僚系統,重視民意;或者導正視聽,澄清事實,提醒政府當局關注民瘼,確有其效用。所以正常的輿論,提供有建設性的意見,理當歡迎;民怨不平,設置訴求管道,當可抒發情緒,藉此調查不法,懲治貪官污吏,還給老百姓公平正義,自是允當。
然而當花言巧語,譁眾取寵,藉端造勢變成常態或一種「秀」,就不配稱為「輿論」;當謀一己一小撮之私,而顛倒是非黑白,淆亂社會人心,製造對立嫌隙,甚至挑撥離間,傷人於無形,就不該享有「輿論之權」。
就另一種角度觀之,金門縣政府亦設有縣長信箱,所屬各機關、單位也都有民意信箱,現在有為民服務的專線「1999」,究其初衷,原本是提供民眾一個整合且便利的管道,能夠在最短時間裡得到政府部門的回應,同時也幫忙縣長蒐集民情,了解民意,紓緩民怨。當鄉親為不平、不明之事而運用此類管道提出申訴,自是正當,且應鼓勵。可是如果煽情謾罵,人身攻擊,就不應該。
不論是信箱服務,或是專線電話,都是為民眾直接服務的一種方式。其真正目標是為當政者與民意之間架起溝通橋樑,解決施政上不足之處。然而,倘若純以揭人隱私、謾罵為旨且不負責任的黑函滿天飛,爆料文化充斥,不但阻塞了言路,還玷污了服務管道,實不足取。
以最近名嘴爆料做為例子,我們認為,訴求不平並無不可,只要有憑有據,陳述事實,不需無謂謾罵;政府部門針對此類訴求自應儘速給予回應,有回有饋、互來互往,最終當能達成雙向溝通、弭平民怨之目的。對於謾罵、不實之指控,政府有司則宜加以過濾,支持第一線公務同仁,否則隨便一紙無憑無據的臆測、想像與黑函控訴,就要讓業務承辦者忙上大半天、累死一票人,且不說其間對遭指涉者的侮辱,還將延宕正事,政民雙輸。
易言之,掌握發言權如名嘴之流,自當愛惜羽毛,謹言慎行,對事不對人,批評不侮辱;而民眾亦宜掌握並珍惜各類反映問題之管道,避免情緒性言論,切莫成為另類之「麻煩製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