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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齊來反「毒」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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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毒」字,盡人皆知,貽害無窮,因而法有明文,懸為厲禁。除特許使用者外,吸食或買賣都有罰則,不可不知,不容輕忽違犯。
所謂「毒」也,包括「酒、色、財、氣」稱之五毒。而指「毒品」者,即係具有成癮性者是,如嗎啡、K他命及安非他命等等,包括麻醉藥品及其製品,與影響精神物質及其製品,當使用人上癮或者過度使用,對其生理與心理,職業或社會功能都將產生極大不良影響。
緣此,政府設有專職專業機關,嚴予管理、查緝。倘有故違,輕者實施心理輔導,交付勒戒;重者判刑,甚至處死。惟以人性弱點使然,以身試法者,屢有所見,隨處可聞,誠是社會治安一大隱憂。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長期以來,吸毒虞犯有增無減,持續上昇。吸毒年齡,相對降低,走私買賣毒品者,花樣不斷翻新,政府嚴刑峻法,雖有「振聾發饋」兼具「嚇阻」之效,然而,也非「正本清源」最佳利器,且看檢調機關每年查獲依法沒入公開焚燒之各類毒品,即可見一斑,氾濫成災,毒化將會動搖國本。
又如媒體時有報導,幫派入侵校園,以「毒」誘人入殼,不少年輕無知莘莘學子上當受騙。證諸「毒品」問題,恆久存在,無孔不入,亦且入侵社會各角落。換言之,還有罅隙死角,亟須大家共同防杜,除「毒」務盡。
政府致力於「防毒、緝毒」工作,依法設置「戒毒」機構,用心之最,旨在喚起共嗚,結合全民力量,將「毒品」掃出國境,祇是「毒品」猶如野火一般,春風吹又生,由於人性弱點作祟,多少人因而為「毒」所害,彩色人生變成黑白,以下案例,足供參考警惕:
一、家喻戶曉,才華出眾藝人大炳,一生光鮮亮麗,多才多藝,卻因染上毒癮,終至英年早逝,許多粉絲為他惋惜,不勝唏噓。
二、有位父親早逝中年男子,與其母親相依為命,辛勤耕讀,順利完成大學學業。詎因初出社會,涉世未深,因而染毒上身,鋌而走險,且以跑單幫方式走私毒品牟取不法厚利,最後被警盯上逮捕,並在其身上搜出挾帶嗎啡磚,人贓俱獲,而遭到判處重刑定讞,未久乃母憂鬱而終,身為人子,未克回家治喪,抱頭痛哭,悔恨不已。
三、有個家庭原本美滿,只因夫妻外務紛繁,疏於子女管教,導致一對雙胞胎兒子經常在外呼朋引伴,沉迷電玩,甚至徹夜不歸,乃至染毒上身,雖經勒戒,一犯再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兒子二人分別遭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定讞,不惟自毀前程,一個溫暖家庭,從此破滅。
四、有位莫氏牧師,早年年少輕狂,沉淪酒色,先是藉「毒」提神,終至跌落萬丈深淵,雖曾勒戒罔效,身羅法網,入監坐牢,他於出獄後四處傳教,現身說法,勸人遠離五毒。
總之,毒品危害之大,誠非筆墨所能形容,態樣之多,不勝枚舉,家破人亡有之,甚至淪落殺人、放火,亦搶亦劫有之,稍加留意生活週遭環境,不難看到或聽到毒蟲泯滅人性、喪盡天良不法之例證,綜觀各方所作之努力,檢調與警察等情治機關表現優異,在「治標」工作上,屢見破獲毒品大案;反之「治本」方面還有努力空間,畢竟「根絕毒品」任重道遠,非情治機關或少數人所能竟其事功,猶待醫療機構、法務機關、家庭、學校、社會服務團體通力合作,持續落實執行管理與查緝工作,標本兼治,不可偏廢。
縣長李沃士誠摯呼籲全體鄉親,遠「毒」應由自己做起,反毒則應配合檢調與警察機關,將「毒品」掃出金門,此是責任,也是義務,更是行善積德之工作,利人利己,人人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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