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架高水塔談現代政府之功能
月前經濟部部長,在國立金門大學有一場以「臺灣的機會與挑戰」為題的演講,他慎重指出:當前金門縣政府施政亟待突破的困境,就是水電各項基礎建設尚未做好配套規劃,若是就此條件來招商或吸資,恐有影響民生正常需求之虞。但不管如何,他鄭重表示:供應人民充裕便利的水電等基本資源,是政府的義務;更是政府的責任。不但要確保金門不缺電;中央也同意從大陸接水,理由在此。
好一個「供應人民充裕便利的水電等基本資源,是政府的義務;更是政府的責任」之論!不但讓我們看到一個政務官應有的格局,應有的素養:以民為本的民主素養,也讓我們看到一個現代化、民主化的政府官員素養。就此而論,就足允為相關單位為戒;尤其是那些尚殘存封建官僚思想之單位為戒。且談一個半世紀前之案例以為論。
上世紀50年代,美國聯邦有一個案例,正足供此議題深入探討:一位居於一丘陵地之加州葡萄農民,上告水公司每在農忙時候,因水公司或水塔、管線設施之不當,致使他丘陵地之葡萄常面臨或缺水、或減水之惡夢,嚴重影響其水果收成,要求賠償。水公司以告訴者位居丘陵地,上述困境係自然物理現象,若要更改水塔、管線路等設施,因丘陵地上只有此一住戶,不符成本效益。此案一直打到聯邦法院,最後定讞:水公司敗訴!理由是用戶權利應一致看待,不可因先天因素有所差別;最重要的是:供應人民用水是水公司的責任與義務,至於如何解決供水之技術問題,諸如「加高水塔高度、檢討管線設施」等,理應由專業之水公司全權負責與負擔;本案也在水公司不惜花費鉅資「架高水塔」而圓滿結局!
此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不管是那一種能源政策,都是攸關人民日常生活的天大議題,不容忽視!且以自來水來談,我們當然不容許有浪費水資源的情形出現,但更不容許有封建的官僚思想殘存:「給你水,你還在叫什麼?」不管你住在山谷,乃至住在山頂上。千萬要切記:「供應人民便利的水電等基本資源,是政府的義務;更是政府的責任」。況且,這才是現代民主政治中,政府存在之價值及理由。若沒有這種觀念,就如同清亡後,那些尚以「貝勒」、「格格」自居,不願面對大清早已亡於歷史洪流中之可笑、可悲,凡此均足為久受軍管遺毒影響之金門為鑑!
易言之,為人民而存在,正是民主政治與極權政治之分野。也因此,當相關單位正積極與大陸協商供水之際,我們除了欣慰陳縣長所言「人民小事;政府大事」外,更要提醒所有公部門,當以此思想為工作之源。也只有如此,才能使金門邁向現代化、民主化、服務化之現代城市!